记者与警察, 拳头与笔头

罗侠的伤痛未愈,又闻记者遭毒打的消息。前乃街痞无赖逞凶作恶,后为大名鼎鼎人民警察小试牛刀,前有云:“出来把你搞死”,后有言“打的就是你们这帮记者”,真可谓“珠联璧合相映成趣”了。

然而,细细想来,却不免令人胆寒。警察!警察是干什么的?警察就是领了纳税人的饷,就是替咱老百姓惩凶除恶,出口气、讨个说法的那个地方。警察对于老百姓而言,甚至比军队的作用还直接。从前的儿歌唱道“我在马路边,拣到一分钱”,最后要交给谁呀?“警察叔叔”!交给谁似乎事小,但却折射了警察在当时的美好形象。相反,在一个社会,如果人们对警察都失去了信赖,人们的安全感何在?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在“《内蒙古晨报》记者李爱平被打”事件中,看看这帮警察是怎么做的。完全是一副不问青红皂白,有恃无恐的作风。这种作风、德性和脾气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养成的。没有三年五载的工夫恐怕也难以骄横到如此炉火纯青。试想,对一个记者是如此,要是对一个普通百姓又当不知若何?我们不禁要问:警察的权力怎么这么大?是哪里来的这么大的权力?

再说说记者。记者在西方被喻为“第四种权力”,我也不想往咱记者身上贴金。也不是什么秘密,现在记者队伍也是良莠不齐,什么玩意儿都有。然而,说心里话,老百姓心里有杆秤,还真能替老百姓说几句话,较点真的,依我看除了记者这个活儿也不多见了。大家都知道每天造访“焦点访谈”的,神龙见首不见尾,干什么去?告状呀!别看告状是不听领导的话,告状大军也是形形色色,好像是不利于咱们安定团结、“处于历史上最好时期”的表现,可是咱老百姓有冤知道到哪里去伸,这也是咱社会主义的福哦。这也表明,咱老百姓心里还是有杆秤,还知道谁心里有他们。可是这也多少难为我们的记者了,毕竟“焦点访谈”之外的记者还是绝大多数,因此就少不了要经常受点皮肉之苦。不过,或许这也是在中国走向民主、文明、法制的路途中,记者们所必须要付出的一点代价吧?!

最后说说警察和记者吧。本来这两者是亲家、兄弟,惩恶扬善,岗位不同,但一块儿为社会主义大厦添砖添瓦嘛,一个用笔头,一个用“拳头”。可不知怎么了,这年头似乎不是拳头对准了笔头,就是笔头对准了拳头。拳头打笔头,笔头打拳头,拳头笔头笔头拳头真是不可开交。理儿究竟在谁手里?当然不能一概而论,要平心静气就事论事。但在很多时候,这样做似乎显得太过于烦琐了。于是就有了前文所说的“不问青红皂白”,以拳相向了。“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说不清”,这还不打紧,压根儿就没有你“说理”的机会就直接给你拳头果子吃了。在很多时候,用拳头说话似乎要比笔头奏效得多,因为毕竟人都是肉长的,拳头可以消灭笔头;即使不能消灭,也先让你饱尝个够,公理我们随后再论。即使错了,我承认错误嘛。承认错误就是好同志嘛。或者体面地说一句“误抓误抓”,你还能怎么的?再说,哪有一抓一个准的呢?毛主席都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呢。如此说来,即使真理是在笔头手里,欲以昭然,看来贡献点皮肉给别人练练也是必经的过程,至于讲理,那是下回分解。--说起来,真是令人有点啼笑皆非。要是这样的话,我看以后所有的警察和记者的身体干脆换一下位就好了。警察皆无缚鸡之力,欲用拳头也不能;记者个个膀大腰圆,欲用笔头也不--必了,最后,警察都成了记者,记者都成了警察。呵呵,换来换去,“皇帝轮流坐,明天到我家”,还不都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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