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5岁的陈新原系工商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杨家坪分理处会计。从1995年开始,陈新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挪用公款投入股市。1999年底,因股票亏损巨大,有4000多万元的“黑洞”无法填补。
陈新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并支付其妻50万元的“赡养费”后,于2000年1月2日携带280万元现金和20万元存折出逃。先后潜逃至成都、贵阳、昆明及越南、缅甸等地,并把携带的部分公款继续投入股市。同年3月10日,陈新在成都一网吧上网时被抓获。
法院认为,陈新将公款368万元挪入其掌握的账户炒股,其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罪。在罪行行将败露时携款潜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贪污金额4000万元,造成损失481万元。
消息来源:福建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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