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猪肝”惊现惠安

惠安县螺城镇一户姓林人家吃了亲戚送来的 1.5公斤猪肝而发生中事件, 7人全部住院治疗。
  
8月 28日早上 8点多,林家亲戚郑某向螺城镇肉品经营户陈某购买 1.5公斤猪肝送给林家。 1点半,林家留了一小块,把其他猪肝煮熟,给全家 6人连同一位客人吃。半个钟头过后,家里一位女儿突然心跳加快,气喘吁吁,肌肉发抖。老人不知是猪肝中毒,以为是神明显灵,开始求助一位“神者”,可“神者”施法不但无济于事,反而使病情加重。其他 6人也先后出现抽搐、气喘、头晕、呕吐等症状,经村里的医生打针吃药也不见好转。至当天晚上, 7人才被送进医院急诊治疗。经化验,证实是“瘦肉精”中毒。
  
29日早上,林家人找到了陈某,告知中毒事件。陈某称猪是向别人买的,又是在屠宰场内杀的,他只能付 1000元,其他没办法负责。中午,林家称因没有足够的费用治疗,两人只好停止住院,拿药回家里吃。于是,林家人向 12315投诉,要求陈某赔偿医疗费用和误工补贴。
  
30日上午,投诉台召集双方进行调查取证,要求陈出示当天屠宰场的检疫单据和交款发票,但陈某说“已经丢失”。在尚未作出调解之前,投诉台要求陈某先付医疗费用,并应向林家慰问,争取妥善处理,林某终于同意了工商人员的建议。

新闻来源: 海峡消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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