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5日17时,遵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李静死于县交警大队家属院内的家中。遵义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刑警闻讯火速赶赴现场。现场勘察发现,仰卧于床上的死者头枕部有血肿及挫伤,面、口、颈部挫伤;随后的尸检结论是:李静系被他人扼颈捂嘴,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当日,遵义市公安局抽调市县两级公安民警六十余人“上专案”,兵分五路昼夜侦缉。
公安部有关领导获悉此案后异常震惊,将这起发生在“严打”中的女民警被害案列为“部督案件”,责成贵州警方限期破案。贵州省公安厅不仅将该案列入“要案榜”上的“督办案件”,而且召集省和贵阳市的刑侦专家与遵义“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会诊”,拓宽侦查视野。
经过逐一排查,担任遵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乌江中队中队长、家住李静对面的(gou)辉成作为案件的最大嫌疑人“浮出水面”---他具有作案时间,熟悉现场环境,具备作案的身体条件,具有和平入室的条件,符合熟人作案的特点。
8月17日(gou)辉成被刑事拘留,随后,心理防线被攻破的他供述了作案过程:
5月14日,(gou)在乌江酗酒后返回县城家中与妻子发生争吵。15日上午,妻子负气离家,当日14时许,(gou)在家中自斟自饮了6两白酒后出门,正巧碰见邻居李静在开房门,便以购买罚款单为借口跟了进去。
见仅李静一人在家,顿生邪念,突然扑向李欲行施暴。李静拼死反抗并大声呼救。(gou)为杀人灭口,残忍将李扼死。为了转移侦查视线,他还有意将李家中的一些贵重物品和现金带走,制造盗案假象。(gou)返回乌江途中,将所带赃物沿贵遵高速公路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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