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无双的国内签证制度

93年前(1918年10月),一个湖南农村青年到北京大学图书馆任助理员时,没有听说他办过什么"暂住证"之类东西。

可是今天,一个湖南韶山的农民,如果到北京谋生,他的当务之急就是把暂住证办下来。

一个农民如果离开自己的家乡,在户口所在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就必须申报暂住登记。但是一个城市居民到农村去却不用办理暂住登记。

按照户口条例的规定,如果农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居住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这就是国内护照制度,到期了就得赶紧续签,如果审查通不过,你不自动离开,那就是非法居留,警察会将你拘押,送到收容遣送站,驱逐出城。

常住暂住,不是依据事实本身,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你不想"常住"也必须"常住",你不愿"暂住"也只能"暂住"。法律能够让事实迁就自己,而不是实事求是。当年,南非的黑人无论在"白人地区"生活了多少代,只有"黑人家园"才是他们"永久的家"!

"身在祖国为异客"。一个农民离开了他的出生地,与到了异国他乡有什么不同?一个公民在自己的国家要办"暂住证",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有这样的法律和规定?

一个农村户口的他或她,找了一个城市户口的妻子或者丈夫,就只能一辈子"暂住"在一起?!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婚姻自由?

《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暂行规定》,"未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就业、生产经营场所;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在沈阳市,如果不按规定申领《暂住证》就会被收容遣送。

中国流动人口为8000万至1个亿,申领暂住证的大约有4000万人左右,以每个暂住证100元计,公安部门每年就至少可以收40个亿!

如果一个新疆或者西藏贫困山区的农民来到北京或者昆明,花掉几百块钱的路费,首先要花200元把暂住证办了,否则就不能租房,没有房子住露宿街头又是违法,就可以被收容并遣送回原籍,还要交一笔不菲的收容遣送费......他们一年的全部收入就这样打了水漂!

南非当年的通行证法规定,黑人必须持有通行证才能找到工作,如果检查时拿不出通行证,那就意味着罚款或者坐牢。

印尼1998年废除了对中国移民隔离和歧视的"原住民"(pribumi)和"非原住民"(non-pribumi)的称呼,而中国的城市仍然把中国公民分为本地人和"外来人口"。

1998年10月5日,我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二条规定"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徒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

我们也没有理由忘记1954年宪法的承诺。

我们真诚地希望中国每一个公民都能够自由、幸福和有尊严地生活。

根据 黄钟 《天啊!这就是我的祖国?》编辑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