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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警報 雙重國籍風波引爆台灣政壇國會攻防(圖)

 2025-11-25 18:4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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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拒絕統戰大會師遊行現場。
今年4月拒絕統戰大會師遊行現場。(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5年11月25日訊】(看中國記者翁友德綜合報導)在中共對台灣的統戰滲透野心日益蓬勃之際,一場關於國家忠誠、身分認同與法制邊界的劇烈政治風暴正席捲台灣。這場風波由行政部門對雙重國籍者的鐵腕清查揭開序幕,數十名台灣、中國雙重身分持有者被註銷戶籍;隨後,火線延燒至基層民選公職,數名中國籍配偶(中配村里長因未放棄中國大陸國籍面臨解職。最終,立法院國民黨團拋出《國籍法》修法提案,試圖排除中配擔任公職須放棄中國籍的限制,徹底點燃朝野、民團與國安體系間的戰火。

50餘人台灣身分遭註銷,5名中配里長陷解職危機,國民黨修法推「中國籍特權」引發「木馬程式」入憲論戰;這項修法主張不僅挑戰了台灣民主制度對公職人員「單一忠誠」的普世原則,更被國安官員與民間團體視為「門戶洞開」,恐讓中國共產黨(中共)勢力透過制度性漏洞,在台灣的國家機器中植入「毀滅性木馬程式」,從而危及台灣的主權與憲政秩序。

本文深入解析這場爭議的三大面向:行政機關的鐵腕執法與個案揭露、基層公職的法律適用與解職爭議,以及國會修法的政治對決與國安核心警訊。

一、國境的界線——50餘人身分遭註銷 公職人員單一忠誠原則面臨考驗

台灣與中國大陸在法律層面上身分的認定,始終是兩岸關係中最複雜的節點。隨著中共透過提供便利或優惠措施,持續引誘我國人民申領中國身分證、定居證,台灣政府不得不採取更積極的防範策略,以維護國家安全和身分制度的純淨性。

1、逾50起除籍案的法律基礎與案例剖析

陸委會近來持續強調,依據現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若取得中國大陸人民身分,將自動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且連帶無從擔任志願軍職及公教人員。在政府積極清查下,目前已查出逾50人,在持有我國身分的同時,於中國涉及或持有中國身分證、定居證,其台灣身分已確定被註銷。

這波遭除籍名單,涵蓋了數種典型案例:

•積極協助統戰者:包含協助台人代辦中國身分證的泉州台青創業園區總負責人林金城及其同夥蘇士恩。

•在中國大陸體系任職者:如已任職於福建「華僑大學」,並擁有中國定居證的台籍教師張立齊。

•政治性表態者:曾於國際賽事中高舉五星旗、引發兩岸政壇熱議的跆拳道選手李東憲。

•特殊目的取得者:有台灣民眾為了從中國出境俄羅斯,選擇拿取「一次性中國護照」,雖然僅為一次性使用,但仍被我國政府單位認定為取得中國身分,進而取消其台灣身分。

2、「炫耀」與經濟考量:情資來源的雙重性

主管機關的清查來源呈現多元樣貌。除了機關主動追查外,熱心民眾的檢舉也是重要線索。令人詫異的是,部分情資竟是來自當事人自身的「炫耀」。有些民眾在取得中國身分證後,直接發布到網路上宣傳或展示,結果被其他人發現而通報,主管機關追查確認後便展開除籍程序。

此外,針對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的中國籍配偶,政府也持續展開專案清查。部分中配具雙重國籍,是為了現實的經濟需求而選擇不放棄中國籍,例如申請中國的退休金,或因為中國的一胎化政策,必須繼承仍在中國的遺產。然而,一旦經主管機關確認,這些人士寧可放棄台灣身分、選擇持有中國身分,我國便只能依法以除籍處理。

總計這波因牴觸《兩岸條例》而喪失台灣身分的案件,已累積達50餘人。

二、忠誠的年限——5位中配村里長陷解職危機 內政部堅守《國籍法》第20條

「雙重國籍」的法律紅線,緊接著在基層民選公職中引發了更直接的憲政危機,核心爭議圍繞在《國籍法》第20條的適用性。

1、鄧萬華案開先例 5地基層公職受衝擊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於2022年當選村長,但今年八月被揭露雖放棄中國戶籍但仍保有中國國籍,遭富里鄉公所解職,成為全台第一位因國籍爭議而解職的村長。雖然鄧萬華提起訴願,並獲得花蓮縣政府訴願委員會決議撤銷原處分(要求重新審認),但此案已將國籍爭議推向全國。

除了花蓮,全台尚有另外四處公所(臺北市松山區、新北市土城區、新北市中和區、桃園市新屋區)的村里長面臨同樣的國籍問題。

2、內政部:單一效忠是公職鐵律

針對中配村里長是否應解職,內政部與陸委會態度一致且立場堅定。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於20日引述《國籍法》第20條,開宗明義指出:「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

吳堂安強調,這項規定並非僅針對大陸地區人民,而是泛指世界各國的國籍。無論是美籍、日籍、韓籍或中國籍,只要擔任我國公職,就必須放棄母國國籍。吳堂安指出,政府已發函地方政府要求依照《國籍法》規定「允以解職」,並給予當事人一年時間處理國籍問題,若地方政府怠惰不作為,將移送監察院查處。

對於部分當事人聲稱「窮盡一切方法無法放棄母國國籍」的說法,吳堂安果斷回應:「這不是我們中華民國的問題」,若要擔任公職,就必須恪守《國籍法》的規定。

內政部長劉世芳於24日進一步強化立場。她指出,行政院112年函示已清楚界定「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當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她強調,《國籍法》第20條的規定沒有任何解釋空間,也根本沒有任何「切結書」的制度可供規避。劉世芳批評,若在野黨主張修法為中配另設特別條款,形同「特權立法」,完全不符平等原則,已將未落實督導的9個機關函送監察院查處。

三、國會的攻防——羅智強提案排除中配適用《國籍法》引爆「中國(共)優先」特權論

就在行政部門強力捍衛單一國籍原則之際,立法院國民黨團拋出了具體修法草案,試圖從根本上改變中配參政權的限制,將這場風暴推向政治高點。

1、羅智強的「防小人條款」與兩岸條例邏輯

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於20日公開宣布,將推動《國籍法》修法,增訂所謂的「防小人條款」,明定中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

羅智強主張,民進黨政府要求中配放棄中國籍是「違憲打壓」,並引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法理,聲稱「大陸地區人民不是外國人」,因此不應以規範外國人的《國籍法》來限制中配。他認為,中配的參政規範應回歸《兩岸條例》處理。國民黨此舉,也搭配了藍委提出的將中配入籍年限從六年縮短成四年的修法提案。

2、泛綠陣營反擊:「特權法」與「中國人干政」

國民黨的修法提案立即遭到民進黨、台灣基進黨及國安體系的強烈反彈:

民進黨(陳培瑜、韓瑩):民進黨團書記長陳培瑜痛批,羅智強版修法等同將「中國籍」單獨拉出列為例外,標註「不受國籍法規範」,這是替中國籍人士打造的「政治特權」,本質上就是「中國(共)優先」,破壞了「不分國籍來源,一律適用同一套國安與忠誠標準」的原則。民進黨發言人韓瑩更質疑,修法保障中共國民參政,難道是想「效忠中共」?並指出公職與一般公民不同,需要更高的忠誠標準。

台灣基進黨(王興煥):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直言,國民黨修法企圖從「洗人口」進階到「洗公職」,若修法成功,其政治效果將遠超國安疑慮,等同於以法制宣告「中國籍不是外國籍」,替中國(共)的「一個中國」國策在台灣打造法制配套,將台灣推入「中國內政化」的法制陷阱。王興煥強調,台灣必須堅守「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主權底線。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以更強烈的語氣抨擊,羅智強的修法主張等同於「公開主張保障中國人干預台灣政治」,她並向民進黨喊話:「2026選舉就打這一題」,強調台灣人反對的反彈民意將非常強大。

3、國民黨地方首長的態度

在黨團主張激進修法之際,國民黨籍的台中市長盧秀燕在面對市議員質詢時,則選擇了中間路線。她明確表示,公職人員及民意代表應以「中華民國」為唯一效忠對象,所以當然應該只有一個國籍,就是中華民國。盧秀燕強調,這項原則過去對所有具有其他國籍的公職(如曾被發現具美籍的立委李慶安)都一體適用,沒有針對性,中華民國以外的國家不應效忠。

四、國安的警訊——木馬程式、情報法與主權風險

這場修法爭議最嚴重的層次,是國安官員與專家對於國家主權和安全體系遭受滲透的深度擔憂。

1、境外敵對勢力的法律義務衝突

熟稔國安事務的官員與學者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僅是一個政治實體,更是法律定義上的「境外敵對勢力」,對台灣主權的危害非常明顯。

東海大學陸研中心副執行長洪浦釗強調,這不是一般移民政策,而是攸關國家安全、政治共同體邊界與制度完整性的重大變動。最核心的問題在於法律義務的衝突:

中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明定:「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

中國《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的義務。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示警,公務員若同時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與中華民國國籍,將造成「水火不容」的忠誠義務衝突。若未來發生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追究時,被告恐以「義務衝突」來做無罪抗辯,因為他們無法同時服從台灣和中國的法律。他強調,允許擁有中國雙重國籍者出任我國公職,形同在整部國家機器中,植入眾多的「中國木馬程式」。

2、統戰載具與政治影響力累積

洪浦釗分析,如果中配能在保留中國籍的情況下取得公職或公務權限,就等同於開放中共當局以合法、公開的方式累積政治影響力,形成全新的「統戰載具」。統戰工作的邏輯並非「每個中配都是統戰者」,而是中國只需掌握少數人的家庭連結、情感與經濟弱點,就能達成巨大的政治效果,最容易被滲透的正是基層與民意代表。

台國安官員直言,修法排除《國籍法》適用,等於開放13億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士都有機會在台灣參政,這將是「門戶大開」讓中共有機可趁。如果這種法律一旦修正通過,「台灣未來等於是由中共所決定」,政府重要職位都可能由中國人擔任。

3、堅守主權底線與民主防衛

王興煥總結,國民黨的修法不僅帶來國安疑慮,更危及國家主權。一旦這道防線失守,台灣的主權、憲政秩序與民主制度,都將暴露在極權中國的直接掌控之下。他呼籲,若國民黨強行推動這項「惡修」,賴清德總統與行政院長應啟動憲政設計的「民主防衛機制」,例如總統不公告、行政院長不副署,以捍衛台灣的主權與未來。

民主體制的自衛反擊與未來展望

這場從數十例行政除籍、5位里長解職爭議,到國會修法提案的連串事件,已然將「中國籍」和「國家忠誠」議題推向台灣政壇的風暴中心。

內政部與國安體系透過對《國籍法》第20條的嚴格解釋和執法,堅守著「公職單一忠誠」的原則,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視為必須排除的「外國國籍」。這不僅是對過去民選公職雙重國籍爭議(如李慶安案)的一脈相承,更是面對境外敵對勢力滲透的必要自衛。

然而,國民黨團試圖援引《兩岸條例》的特殊性,為中配在參政權上打造「特權通道」,其背後潛藏著將台灣法律體系導向「中國內政化」的巨大風險。

未來,這場爭議的走向將聚焦於立法院的修法攻防戰。台灣社會將被迫在「保障人權」與「捍衛國安」這對看似兩難的選項中,做出事關國家存亡的抉擇。國民黨的修法提案,已不僅是單純的法律修正,更是對台灣主權與民主體制忠誠度的終極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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