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如果傳媒可以從自律、提升專業水平層面去處理「虛假訊息」,則不需要立《假新聞法》。(香港政府新聞處)
2019年反送中事件後,香港「愛國」陣營不斷倡議就「假新聞」立法。近日,香港政府方面正式回應稱暫無計劃就假新聞立法,但希望傳媒「自律」,即要求媒體自我審查,自動自覺變成「愛國」媒體,只能唱好,不能唱衰,政府就可以減少管治成本,無需再勞神勞心勞力為假新聞立法。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南華早報》訪問,稱訂立《假新聞法》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而近期生效的《基本法》23條已涵蓋煽動罪行,故目前不會考慮立《假新聞法》。
23日特首李家超出席行會前會見傳媒表示,當局一直密切留意「虛假訊息」而導致的問題,稱本港傳媒的資訊發放較以往有所「改進」,與「最壞時候」對比有進步。
他表示,如果傳媒可以從自律、提升專業水平層面去處理「虛假訊息」,則不需要立法。
反送中運動後,當局將一切不利於政府的新聞都納入「假新聞」範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曾指,「假新聞」令市民憎恨政府和執法部門,手段和目的均危害國家安全,因此需要作出規管。
至於「假新聞」、「假消息」的定義,鄧炳強指最簡單的界綫是:「有否意圖發布自己也不相信是真、不理會真假或明知是假的訊息,而該意圖是危害他人和社會」。
中共、港共最厲害的一招就是以「意圖」定罪。「假新聞」的定罪根據當然也「意圖」。照此推理,政府可以稱2019年6月16日的200萬人大遊行是「假新聞」。理由是舉辦遊行的民陣(民間人權陣線)沒有將遊行人士精確統計到個位數,只是按照統計學得出了一個大概率的數據。那麼,按照鄧局長給出的定義,民陣就發布了「不理會真假的訊息」,而且其意圖是具煽動和危害性的。
此外,反送中期間發生過多宗抗爭者意外死亡事件,香港人所熟知的有陳彥霖浮屍海面、周梓樂墮樓身亡;還有傳8.31太子站恐襲中,有市民被警員活生生毆打致死(因此當局封鎖太子站數日);以及抗爭者被送中被刑訊逼供等等。這些新聞和消息都被當局歸類為「假新聞」、「假消息」。
事實上,「假新聞」、「假消息」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掌握最大公權力的政府沒有辦法證實自己的清白。即政府有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又不想引發公眾關注和討論,就盤算用《假新聞法》封住傳媒和市民的嘴。
不過,目前政府已經有了《國安法》和23條,兩部香港有史以來最嚴酷的法例護航,可以將任何人定罪,只要市民有「意圖」,不管是什麼「意圖」,政府都可以找到證據將其入罪,管它合不合理,能不能說得通,反正香港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合一歸於政府手中,當局可以國安名義,要抓誰就捉抓,這就是為何《假新聞法》暫時未在政府議程之上的原因。
作為政府來講,最高級別的統治是將「恐怖」植入每個人的靈魂,香港市民每時每刻都在自我審查之中,不利於政府的言論就主動噤聲,媒體更加如此,只能唱好,不能唱衰,面對「外國勢力」抹黑,必定和政府統一陣線,大聲反駁。這樣一來,政府就省心了,不必動用國安、警察及司法等公權力部門去調查、檢控每一宗可疑案件,始終政府人手不足,財政儲備有限。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