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香港公屋。(圖片來源:健明邨/wikimedia CC BY-SA 2.5)
【看中國2024年1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過往幾十年不少從大陸移居香港的新移民人士,來到香港後便向申請政府居住公營房屋。其中有些人在大陸有物業有存款,因為港府沒有辦法去調查他們在大陸或海外的資產,唯有啞忍,任由他們繼續濫用公屋資源。不過這一亂象有機會得到改善。
香港房屋署去年10月起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向公屋戶派發申報表,首批涉及8.8萬戶,至今收回8.7萬份申報表,隨機抽選3萬份覆核,證實有46個家庭擁有香港住宅物業,逾200戶在被要求申報後,主動交回公屋單位。
為繼續打擊公屋濫用行為,房屋署研究與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合作,以「加分制」鼓勵物管公司在巡查時,留意大廈內是否存在濫用公屋的情況及違規行為,如成功舉報可加分,對物管公司日後競投房委會管理合約有幫助,以此來鼓勵物管公司和政府合作打擊公屋違規行為。
新一輪物業及居住情況申報將於4月1日開始,涉及約25萬戶在公屋住滿10年的租戶。房屋署署長羅淑佩預計,本年度可望收回超過2,200個濫用公屋單位,數量將超越上年度,創近年新高,以證實政府打壓濫用公屋單位的決心。
羅淑佩還宣布,正密鑼緊鼓推進市民舉報濫用公屋計劃,會繼續聽取更多的意見,暫未能公布細節。最快在第一季公布這些新措施。下一步,政府將會研究查核公屋住戶在內地及海外的資產申報。
立法會議員、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梁文廣表示,大陸部門初步樂意與本港合作,查核公屋住戶是否存在瞞報內地資產的情況;不過海外資產則涉及不同國家,只能依靠政府與各地商議機制。
97「中港融合」後,很多移居香港的大陸人將自己在大陸的物業出租,另一邊廂申請政府公屋,享盡香港福利。雖然十幾年前坊間已有聲音要求政府進行此類核查,港府以「拖」字訣回應。不過有網民表示,遲做好過不做,面對一個廢到不能再廢的政府,這個政策算是難得的好政策。公屋富戶是時把房子交出來了。
翻查資料,新移民在大陸的資產十分容易查找,早在2018年,大陸當局就宣布全國統一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已經實現全國聯網。經過這些年,每一個大陸人名下有多少套房子,都一清二楚。畢竟在大陸,一切都在「黨」的監控之下。
但要查海外資產,就有些難度。有香港網友笑說,查不查到說出來,嚇一嚇那些人。也有網友認為,僅查大陸資產就夠了,因為那些公屋住戶最多就是在大陸有房收租,不覺得他們有那麼厲害,在歐美加澳都有不動產。
公屋全稱為香港公共屋邨,由政府興建出租予低收入市民,每月只需支付一千多至數千港元的租金。由於香港地少人多,如果可以住上公屋,就可以輕鬆解決住房問題,省去數百萬,甚至上千萬購買私人物業的支出。
為了避免公屋被濫用,房委會在1987年起實施「公屋住戶資助政策」(俗稱「富戶政策」),向不再需要資助的住戶減少房屋資助,以鼓勵富戶遷出公屋單位,確保公屋資源合理分配。租住公屋的住戶(包括中轉房屋住戶)住滿十年或以上,便需要每兩年向房委會申報家庭入息。不申報的住戶須要繳交雙倍淨額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而家庭入息超過指定的入息限額的住戶,便須按情況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相關的入息限額會由房委會每年檢討一次。
2017年10月起,房委會進一步收緊富戶政策,租戶的每月入息上限定在入住公屋入息限額5倍,資產上限則定在入住公屋入息限額100倍,其中一項超標便要搬走;又或只要有一人持有本港的住宅物業,亦要搬走。不過,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住戶,或全部成員均領取綜援,可獲豁免。若公屋居民收到房署的遷出通知書便須遷出,設1年寬限期,亦設有上訴機制。
在2010/11年度,公屋富戶約有2.3萬戶,佔公屋租戶3.5%。該年度在相關政策收回的單位有770個。
2023年5月,房委會通過建議,現時住滿十年才需要申報是否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將收緊至每兩年一次,租戶須於置業後一個月內申報,否則有機會被終止租約。而須要遷出的公屋富戶,租戶暫准居住證由12個月收緊至4個月。建議同年10月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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