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3年12月6日訊】(看中國記者梁路思、李淨瑤採訪報導)香港著名社會運動人士周庭宣佈棄保流亡加拿大,港府與國安警察强力譴責並呼籲她「懸崖勒馬」,不要背負「逃犯」之名。《看中國》就此訪問時事評論員潘焯鴻。他表示,政府三年了都還未找到證據起訴周庭,證明她沒有罪證可以被政府定罪。在此情況下,政府稱她為「罪犯」或「逃犯」是絕對錯誤的。
周庭不是「罪犯」
潘焯鴻表示,他絕對不認同政府將周庭説成是「罪犯」。因爲周庭並未被檢控,所以她不是罪犯。她只是涉嫌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當中的「勾結外國勢力罪」,但她未被檢控。
國安處調查了三年,如果有足夠證據證明她「勾結外國勢力」,政府是應該立刻檢控她的。但是當局拖延拘捕三年,都未檢控她。「從某種程度上看,其實政府根本沒有足夠的證據來定罪她。因此,周庭不應該被認爲是罪犯。無論政府或建制派用『罪犯』來形容她,絕對是錯誤的。」
潘表示,當局呼籲周庭自首,否則將「終身追捕」她。「其實周庭現在的行爲並不是罪犯逃獄,什麽終身追捕這種用詞是過於不適當,以及過於嚴重。周庭現在是變相棄保,並不是一個逃犯。所以用罪犯和逃犯來形容她是絕對錯誤的。」
爲何不譴責陳同佳管浩鳴?
對於政府與國安强力譴責周庭,潘焯鴻表示,「爲何政府不强力譴責陳同佳、管浩鳴?陳同佳其實已經棄保潛逃至香港那麽多年,沒回過台灣,爲何港府同一個法律,同一個道德標準,卻不强烈譴責陳同佳,反而保護陳同佳?」
根據資料,陳同佳為潘曉穎命案殺人疑犯。2018年2月,他殺害女友潘曉穎後從台灣潛逃回香港而轟動一時。由於案件發生於台灣境內,加上兩岸之間因政治原因無法進行司法互助,導致全案長期陷於膠著狀態,至今仍未受法律制裁。
潘焯鴻認爲,大家應該分清楚,「周庭其實是沒意識地破壞社會,她只是想建立一個更加公平、更加公義的社會。這有錯嗎?我認爲沒錯,她的初心是沒錯的。」
他表示,政府認爲周庭非法集結、勾結外國勢力,那麽政府可以調查。「對於非法集結行爲,她已經承認並完成了服刑。她沒逃避服刑,在負責任的過程中她也非常合作。服刑過後,國安仍認爲她有影響力,因此不想她在公衆面前露面,或參與社會討論。離開監獄至今,直到她去加拿大,她都很安靜。」
「實際上周庭沒有罪行在身,她只是涉嫌有罪。如果你(政府)有證據就請你馬上起訴她,你(政府)三年都起訴不了,就不想旨意你(政府)可以起訴到她。」
「三年了政府仍無法找到證據來起訴周庭,但仍繼續咬住她不放,證明這保釋條件或保釋程序是出了問題的。找不到證據起訴她,就應該釋放她,所以周庭不應該在保釋期間的。政府在道義上不對,因爲它困住了她三年。」
她想過安靜生活 爲何仍不放過?
周庭是不是處心積慮?潘焯鴻說:「我認爲不是。她2021年離開監獄重回社會,她在日本電視台的訪問中透露,她連開戶口與開公司都有難度。她只能夠靠教日語爲生,她甚至連租房都有困難。周庭只是一個20多歲的女子,爲何她要面對如此痛苦的經歷?」他認爲,在某種程度上,周庭的公民權利已被剝奪。另外,她還要定期向國安報到,這某程度上也騷擾了她的生活。
「她必須要負責的都已經負責,爲何社會不給她一個機會?如果說她處心積慮,搞事的人或故意吸引目光,若是這樣,她已離開香港到加拿大讀書,讀完一個學期,這期間她已經可以接觸來自歐美的香港人,她可以高調地參與政治活動,但她沒有。」
她在加拿大完成了一個學期的課程(9月至11月),直到12月初,她都沒公開露面過,也沒公開講參與有關社會的批評或政治討論。「所以,她本身是願意安靜地繼續發展她的人生,爲何我們不給她機會?」
「當周庭願意安靜,穩定地生活,爲何政府還不願放過她?她願意到外國讀書,某程度上她對人生已有策劃,爲何不讓她在外國安靜地生活?如果香港的政治人物再繼續批評或譴責她,結果可能會左右她在海外做的決定。她想過平凡人生活的決定恐因此而改變,結果會令整個社會,以及一班年輕人與政府之間更難建立互信。」潘焯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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