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雲南中煙原黨組副書記、董事長夜禮斌被訴訟,罪名涉「非法持槍」罪。(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3年10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涉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罪名,主動投案的雲南中煙原董事長夜禮斌被公訴。有分析表示,突出「非法持槍」罪名可能是為了殺一儆百。因為害怕被政變和暗殺,習近平已成驚弓之鳥,草木皆兵。
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夜禮斌被提起公訴
中共最高檢察院10月9日發布的公告指,夜禮斌利用職權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情節嚴重。
公開資訊顯示,夜禮斌,1957年生,雲南永仁人,1976年至1982年在中共軍隊服役,曾歷任楚雄州副州長,楚雄州委常委、副州長、楚雄市委書記、楚雄州代州長、州長。2005年8月,他調任雲南省民政廳黨組副書記、廳長,2006年3月任黨組書記、廳長,2007年12月調任昭通市委書記。2013年2月,夜禮斌調任雲南省移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2014年5月任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董事長。2018年3月,夜禮斌任雲南省政府參事,2021年2月退休,
2022年11月24日,夜禮斌主動投案被宣布遭受調查。
目前,中共檢查機關就夜禮斌受賄金額、持槍情況及動機等,未做詳細說明;禮斌被提起訴訟,諸多控罪中涉「非法持槍」罪名十分顯眼。
據稱,按中共相關法律,個人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軍用或非軍用槍支一支,就會被入罪;只要不止一支的話,就可以被認定為情節嚴重的非法持槍罪了。而孫力軍的這一罪名被說成了「情節嚴重」,所以單單這一罪名就會被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由亞洲電臺專欄作家高新曾引述大陸律師的說法,中國大陸是全世界控槍最嚴格的國度,這就從反嚮導致了有持槍權的公職人員,特別是公安警察都是把槍支視為自己特權和社會地位的象徵。各級公安局乃至派出所的頭頭們,個個都喜歡向親朋好友炫槍。而因為按規定,公務用槍在執行完任務之後都要當日上交「集體保管」,所以警察們為了炫著方便,往往就會在家裡私藏槍枝。
獨立撰稿人諸葛明陽10月12日表示:「中共當局禁止民間擁有槍支彈藥,因為它擔心出現民間武裝,直接威脅其政權。如果說當時定孫力軍等非法持槍涉及政變,那雲南中煙原黨組副書記夜禮斌恐涉及不到‘政變’或‘暗殺’,他既不具備這個能力,也不具備這個條件。但因為害怕被政變和暗殺,習近平已成驚弓之鳥,草木皆兵。突出這一罪名可能是為了殺一儆百。」
孫力軍政治團夥被控犯有「非法持槍」罪
2022年9月23日,中共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以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緩期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孫力軍被指控大搞「政治團夥」,當局對其「非法持有槍支」的控罪引人注目。
外界認為,作為中共公安高官,孫力軍配有槍支是很正常的,但在他多項罪名中包括「非法持槍」罪,疊加孫力軍組建「政治團夥」,被認為是直接參與了對習近平的政變,甚至威脅到習近平的人身安全,而習近平對孫力軍團夥成員一一進行重判,其意在敲山震虎。
中南海高層亦頻曝遭暗殺傳聞。據海外媒體報導,習近平上臺後強力推行反腐,曾多次險遭暗殺,並有中共落馬貪官暗中購買美國狙擊步槍,準備對高層進行報復。
近年來,涉及「非法持槍」罪的落馬官員還有:「孫力軍政治團夥」的成員之一,被判死緩的原中共司法部部長傅政華也涉及「非法持槍」罪,此外,傅政華的其他罪名還包括「拉幫結派」「結黨營私」「危害黨的集中統一」「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等,暗示孫力軍政治團夥的主要成員不但反對習近平,還有搞政變的陰謀野心。
除了孫力軍、傅政華,涉「非法持槍」罪的還包括:2022年8月被判死緩的中共江西省人大原副主任史文清;2022年3月被判處13年徒刑的中共政協蘭州市原副主席嚴志堅;2021年11月被判處徒刑11年的中共寧夏人大原秘書長徐力群;2019年4月落馬的中共雲南省德宏州原副書記余麻約;2017年2月被判死刑的中共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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