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祖國強大之後,「蘇玉華」(編註:廣東話「蘇玉華」和「so辱華」同音)真是「事務繁忙」,因為強國人動輒就覺得別人「辱華、辱華」,甚至一些大陸人貪玩,穿日本和服或軍服,也被說成「辱華」,而且當局還打算制定法律,禁止一般人在公共場所穿著「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這也太過分了吧?
據說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公布了一系列法規草案,其中一條,即草案第34條就厲害了——「在公共場所或者強迫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此外,如果「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言論」的,當局可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人民幣以上3,00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情節較重者,可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以5,00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
怎樣才能判斷出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和標誌啊?這個實在難以界定!
大陸官方一向仇日仇到無極限,那日本和服就肯定傷害中華民族感情了。不過西裝、牛仔褲、T恤,甚至內衣褲似乎都是美國人發明的,大陸人這麼討厭美國,照這麼說,這些也一概要禁止。
然而,習大大、特首等高官個個都穿西裝,這班官員難道不算情節特別嚴重嗎?是不是要抓起來坐個十年八載以儆效尤?
那麼,將來中國人可以穿什麼衣服呢?難道個個都只能穿華服?不過,好多人著所謂的華服,穿得不倫不類,嚴重影響筆者的視覺,怎麼辦?
還有,想問一下,這個法案有沒有追溯期呢?香港不少高官、議員過去也穿過日本和服,能否追溯他們的罪名呢?《國安法》當時就表示沒有追溯期,結果卻抓了許多人。
你說,一個國家要多強大,才會這麼有時間,思考這麼多事情,制定這樣那樣的禁令?
我們的大陸同胞真是幸福,連穿什麼衣服都由國家來安排。不知道禁到最後,會不會禁到中國人連衣服都不知道怎麼穿好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