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3年8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蘇菲報導)最近港府好忙,「龍門」被左搬右搬沒停過!8月2日,私隱專員公署更新指引,表示「起底」罪將適用於選民資料。
先來看看私隱專員公署更新的《給候選人、政府部門、民意調查組織及公眾人士的選舉活動指引》講了什麼內容。
原來私隱專員公署將早前《私隱條例》第64(3A)和(3C)條款所修訂的新「起底」條文加至指引當中,列明「禁止任何人在未獲選民同意下,披露當事人個人資料,違犯3A條最高可被判罰10萬元及監禁2年,違犯3C條則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聼落好像很正義,有心保護選民的樣子。不過……現在還有選民嗎?不過,北韓都有選舉啦,我們的美麗新香港如此民主自由,又怎會沒有呢?
不過想問一聲,上次存有選民資料的電腦和USB不見了,這麼多年都找不到,恐怕這些資料一早已經外洩,所以底細都被人看到了。不知道弄丟電腦的政府人員有沒有為此負責任,如果坐牢要坐多久呢?
其實不如直接取消選民或DQ選民,這樣就沒有選民資料,不怕被起底了。
如果政府擔心DQ選民有損港府形象,那就設置一個選舉站,做做樣子算了!如果未來有任何人致電詢問網民有沒有投票,可以馬上向國安舉報他!
不過,私隱專員公署如此搞法,即代表如果有很多假選民,政府也沒法追查?以後一個地址上有百家姓,同住一萬人都有可能啊!真假選民到底怎麼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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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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