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香港政府發布公告稱律政司已於5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禁止四項與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行為。(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看中國2023年6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6月6日香港政府發布公告,稱律政司已於5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HCA 855/2023),以禁止四項與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或稱 「Glory to Hong Kong」,以下簡稱《願榮光》)的有關行為,現正等候法庭指示,聆訊日期待定。政府消息一出,變相為歌曲宣傳,令沉寂一時的《願榮光》稱霸排行榜。
港府在公告中表示,《願榮光》自2019年起開始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煽動口號,而歌曲近期亦多次被當作「香港國歌」,這是對國歌的侮辱,對國家和特區的嚴重損害。因此,特區政府經仔細考慮後決定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禁制令內容包括,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及/或任何可供網上取覽的媒介及/或任何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不論是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 (包括有關歌曲的改編本,而其曲調、歌詞及/或曲詞實質上與有關歌曲相似者),尤其是主張把香港分離出去,涉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或者《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所界定的煽動意圖,抑或意圖侮辱國歌,違反《國歌條例》第7條。
禁制令內容還包括幫助、導致、促致、煽惑、協助和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任何上文所列明的行為;或者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任何上文所列明的行為。
政府發言人指出: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為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申請是必要、合理和合法的,符合相關人權法案的要求。
政府警告稱,禁制令既與現行法律相輔相成,上述行為可構成刑事罪行,市民不應以身試法。不過政府並未公佈法庭聆訊日期。
有網民在討論區上傳截圖表示,政府禁制令刊出後,《願榮光歸香港》稱霸排行榜。(圖片來源:連登討論區)
政府公告刊出後,變相為歌曲宣傳,令沉寂一時的《願榮光歸香港》稱霸排行榜。iTunes排行榜首4位中,《願榮光》正式版、進行曲版、純音樂版,分別急升至第1、2、3位。另外英文版則排行第18-20位。
香港網民嘲笑稱,政府成功示範什麼叫弄巧成拙,事實證明只要被政府禁止的歌曲,可以即時成為下載置頂歌曲。
另有網民分析禁制令內容,認為部分內容是針對Google搜索引擎、YouTube、Apple iTune等平台,表明如果相關平台不將歌曲下架就算犯法。不知Google、Apple等科技巨頭要如何回應。
也有網民表示,笑死!區區一個特區政府連一首歌都包容不了,可見其內心脆弱到何種程度。其實,如果論「煽動」,《願榮光》無論如何都不及《義勇軍進行曲》,後者直接叫「不願做奴隸」的百姓反抗極權暴政,不如把《義勇軍進行曲》一併禁止算了!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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