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郭卓堅:勿忘《基本法》凌駕《國安法》!(視頻)

【看中國2023年3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香港資深大律師,現任律政司司長、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定國不久前表示,港府將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對此,《看中國》記者採訪了被媒體冠以「長洲覆核王」的法律維權活動人士郭卓堅,他表示《基本法》凌駕於《港區國安法》,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就是違反了《基本法》,他並以此來批評中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違反了《基本法》

記者提問,港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有無違反《基本法》呢?郭卓堅說:「我認爲此舉是違反《基本法》。《基本法》闡明了,香港的法律不能與《基本法》相抵觸。到底這修訂的法律和《基本法》哪裏相抵觸?郭卓堅分析,第35條例講明,香港市民有權力請自己認爲適合的律師在法庭為自己辯護,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但你現在限制民衆的權力,說因爲《國安法》而不允許這麽做。」

基本法》凌駕於《港區國安法》

郭卓堅指出,《基本法》是凌駕於《港區國安法》的,在中國的法律,人大代表所定下的《基本法》才是最高的,也是一級的法律;第二級高才是人大常委會,而人大常委会定的《港區國安法》其實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該條例規定當人大代表休會時,人大常委會就會監視該憲法的推行,以及制定人大委員還未訂立的法律,但已經訂立了的,人大常委會不能再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還規定,所有人大委員訂下的法律,人大常委會不能修改及違反該法律的原意而另外再修訂。

因此,郭卓堅强調,即將修訂的《法律執業者條例》是違反了《基本法》第23條,「習近平經常說依法辦事,這叫依法辦事嗎?」

中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如今香港是看中央臉色行事,例如這次李家超到北京參加兩會,他說在天安門看到國旗在空中飄揚很好看。郭卓堅說:「李家超你別忘了,《基本法》第104的宣誓就職條例説明,所有的特首必須要按照基本法的誓言來治理國家,以及必須擁護基本法,就職後若違反此誓言,人大釋法說必須負上『刑事責任』。」

郭卓堅續指,「宣誓是終身的,不能說上次是假宣誓,這次才是真宣誓。李家超當初發誓說要效忠英女王,還有那些曾向英女王宣誓過的官員們站出來,表明一下你們的立場:『我是擁護基本法,上次的宣誓是假的;或者說上次是真的,現在是假的。』」他表示,毛澤東曾説過,「憲法是假的,黨領導是真的」,這顯示了中共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他表示,「港府稱第23條立法是按照《基本法》,但人大常委立了《港區國安法》後,你再搞了個第23條立法,那你將人大常委立的《港區國安法》位置擺在哪裏?難道你敢說取消人大常委立的《港區國安法》,還原讓《基本法》的第23條立法。就因爲他們沒膽,所以今年的兩會上才不提第23條立法。實際上,如果他們若要推行第23條立法,人大常委所立的《港區國安法》是要被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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