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核酸拘留、罰款、入黑名單?吉林四平規定引爭議急刪除(組圖)


日前吉林省四平市官方通告,指若民眾連續2次未參加核酸檢測,將被行拘10日、罰款500元、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圖片來源: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2年6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黎小葵綜合報導)中國多地展開「核酸檢測常態化」工作後引發爭議。日前吉林省四平市官方發布通告,指若民眾連續2次未參加核酸檢測,將被依法行拘10日、罰款500元、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同時要在媒體進行公開曝光。相關消息傳出後立即衝上熱搜。

吉林省四平市疫情防控指揮部5月31日發布通告,官方決定6月2日6時至17時開展城區居民核酸檢測。本輪核酸檢測要求應檢必檢,不落一人,對無故不參加本輪核酸檢測的人員,健康碼將成「黃碼」,限制出入小區和公共場所。

通報還強調,若兩次以上未參加核酸檢測者,將依法行政拘留10天,並處罰款500元,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在媒體上公開曝光。至於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若無故未參加本輪核酸檢測,則將被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沿街商鋪從業人員若無故不參加本輪核酸檢測,其經營場所一律關停。

中央社報導,這些變相強制核酸檢測的法律依據引發民間廣泛討論。有人認為,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採集樣本的時機只能是當疫情發生時,採集樣本場所只能是疫區和疫點,採集樣本的對像只能是病人、疑似病人、密接。 「常態化核酸檢測」超出前述的應用場景,有違法之虞。

經濟學者顧秀林也在微博發文指出,對於中國各地爭先恐後的強制性全員核酸檢測運動,她查了一下法律依據,發現COVID-19在2020年1月20日被納入中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但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防控措施進行管理。

她認為正是「乙類甲管」這項規定,賦予了全員核酸運動「某種既明確又不明確的法律依據」。她說現在是時候停止這種「乙類甲管」的狀態了,因為COVID-19並非無藥可醫。

網友們也在微博紛紛表示,「四平市政府知法犯法,公開違法」、「還有法律嗎?還有王法嗎?」、「這樣的拘留規定究竟是依據哪條法律?完全是對中國法治建設的嚴重破壞! 」也有網友吐槽說,「別拘留了,直接槍斃,無法實現社會面清零就清零社會面 」。

據《天目新聞》報導,對於吉林省四平市上述通告,有中國律師指出,通告內容沒有法律依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違反《立法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等規定。該律師還表示,若真的有人被拘留、罰款,可申請行政復議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隨著相關事件持續發酵,四平市隨後又重新發布通告,將「行政拘留」、「罰款」等相關表述移除。


隨著相關事件持續發酵,四平市隨後又重新發布通告。(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對此,網友紛紛在微博說,「迫於輿論壓力,還別以為刪了完了,事實總歸發生過,為啥就不能出來道個歉,哪怕說明一下也好! 」、「有一種行政行為,叫做『亂作為』!」、「依法治國治了個靜默,政府帶頭違法」、「刪了就當沒發生了? 」、「熱搜也不見了…」、「 說發布就發布,說取消就取消,法律算個屁啊。 」


網友紛紛在微博留言吐槽官方做法。(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本文留言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