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滲透國際刑警 紅色通緝令淪為迫害工具(圖)
國際刑警標誌(圖片來源:OZAN KOSE/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2年1月16日訊】(看中國記者何佳慧綜合報導)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與香港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許智峯等流亡港人等聯合去信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指組織已遭中共嚴重滲透,淪為迫害海外民主人士的工具。保護衛士調查發現,中港當局利用多次試圖利用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追緝、引渡流亡者,甚至威脅幫助他們逃到海外的外國議員。
流亡港人:中港揚言利用國際刑警追捕
「保護衛士」聯同遭受《港區國安法》通緝的16名前議員、人權活動家或他們的支持者,向國際刑警發公開信。聯署人包括羅冠聰、許智峯、「攬炒巴」劉祖廸、前學民思潮成員許穎婷、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等。信中指,他們大部分在《國安法》實施後被迫逃離香港。《國安法》製造了一套政治罪行,而他們的「罪名」只是為維護普世人權和自由挺身發聲。
「最近一年,香港當局和中共政府稱要追緝我們、捉拿我們、把我們抓回香港受審,用的語言越來越敵意和挑釁,而我們只是行使了基本的政治自由」,公開信寫道。港府高層、警察和黨媒都提到利用國際刑警制度來扣押和引渡他們,令他們處於非常切實的危險之中。
「我們要求國際刑警保護我們,不讓他們政治濫用紅色通緝令(Red Notice)和擴散通報(diffusion notice)等工具,進行政治迫害。」信中又強調,數以萬計的人已逃離香港,很多人可能因為政治罪而面臨通緝,聯署人只是冰山一角。他們確實擔心中港當局可能已經在使用國際刑警組織的工具來對付他們。「更大的恐懼就是香港和中國正在打算這樣做,對此,他們毫無顧忌地公開承認過。」
紅色通緝令被用作引渡維權人士
公開信引用了維吾爾維權人士哈桑(Idris Hasan)的例子,在中共要求下,國際刑警組織2017對他發出了「紅色通緝令」。去年哈桑在摩洛哥被扣留後,幸好有多方努力和國際輿論壓力迫使國際刑警取消了這項通緝令。否則,哈桑就可能被遣送回中國,面臨最高無期徒刑的處罰。
「保護衛士」保護衛士成立於2016年,總部在法國里昂。該組織1月13日發表一份題為《追緝終身——香港政府的全球追逃、國家安全法和濫用國際刑警組織的風險》的研究報告,引述報導指「大約30名」離開香港的人正因國安法而遭到追緝,實際被追捕的人數仍不得而知。
報告引述香港政務司長李家超曾揚言要以《國安法》「終身追緝」逃犯;去年9月,行政會議成員、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更揚言,就算沒有引渡條約,還有其它工具追逃,包括可以利用國際刑警組織將他們逮捕並遣返。
國安法長臂海外 外國人也受牽連
同時,由於《國安法》38條有「域外管轄」的條文,連一些身處香港之外的外國人,也被捲入訴訟之中。例如協助許智峯逃離香港的丹麥國會議員Uffe Elbæk和Katarina Ammitzbøl,遭港警(透過國際刑警管道)以及中共公安部利用中港與丹麥的司法互助條約來要求調查,被丹麥當局拒絕。
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David Alton)等人,更被英國政府警告,如果他們出國旅行,將面臨被拘留和引渡到香港的風險。幾位日本和美國的民選議員也受到牽連。
美國之音報導,保護衛士指,很多證據顯示國際刑警組織遭到中共嚴重滲透,逐步使其成為中國迫害流亡人士的政治工具。1984到2005年,中國平均每年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的紅色通緝令有26件。2005到2014年平均33件,到2016年,這個數字暴增至612件。
2016年,前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成為首名來自中國的國際刑警組織主席。「保護衛士」指,2021年11月25日,中共不顧多方抗議,成功使任職於公安部國際合作局的胡彬郴當選為國際刑警組織執行委員會的13名成員之一,增加了中國濫用該系統的可能性。
國際刑警被中港當局利用,對流亡海外的大陸異見人士、前香港議員和民主抗議人士構成了「越來越大的威脅」。「保護衛士」和公開信聯署人要求國際刑警組織確認其資料庫當中,是否有針對這些人發出的任何紅色通報或擴散通報——這將明確違反國際刑警組織的章程,因為他們之中已有多人獲得政治庇護;且最重要的是,該組織應確保他們今後不會被列入中國或香港請求的紅色通報或擴散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