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金中案展現了中國大陸底層社會樣本(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1年10月18日訊】或許你已經聽說誰是歐金中,55歲,莆田平海鎮上林村人,10月10日,持刀走進鄰居家中,砍死兩人,砍傷三人,至今下落不明。
警方發布通緝令:如發現歐金中的蹤跡,懸賞兩萬元,如發現歐金中的屍體,懸賞五萬元。
2017年9月,當地政府同意了歐金中的危房翻蓋申請,但開工後不久,因土地面積侵佔問題,歐金中與鄰居發生多次糾紛,遭受「黑勢力村霸集團的惡意打砸阻止」。
他找去市裡上訪,市裡讓鎮裡解決,鎮裡讓村裡解決,可村裡沒有人敢幫他。
老房被拆,又無法新建,他與妻兒,還有89歲高齡的母親只能在宅基地上搭起雨棚,一住就是五年。
五年裡,他找過各種方式求助,識字不多的他,家裡的煙盒紙上,寫滿了媒體、信訪、紀委、公安等各個部門的聯絡方式。買了便宜的智能手機,上微博求助,甚至為了求助發紅包,但均石沉大海。
直到他失蹤前,他的微博,除了維權求助,就是對國家的祝福。
十月初,莆田大風,歐金中搭建的雨棚被吹倒,殘片掉入鄰居家菜地,歐金中去撿,卻遭鄰居辱罵,第二天下午,他拿著砍刀,走進鄰居家裡……
善良如他,曾跳海救過一個男孩,也救過擱淺的海豚。
網傳鄰居家親戚是當地村幹部,因此多年來他的問題才無法在當地得到解決,關於當地基層幹部不作為問題,秀嶼區紀委、監委已啟動調查程序。
整個事件,彷彿是另一個時空裡的《狂人日記》,處處可見吃人,誰都參與了吃人,參與吃人的人,有的在明處,有的在暗處,有的可以說,有的不可以說。
小說裡有一段:我曉得他們的方法,直捷殺了,是不肯的,而且也不敢,怕有禍祟。所以他們大家連絡,佈滿了羅網,逼我自戕。試看前幾天街上男女的樣子,和這幾天我大哥的作為,便足可悟出八九分了。最好是解下腰帶,掛在樑上,自己緊緊勒死;他們沒有殺人的罪名,又償了心願,自然都歡天喜地的發出一種嗚嗚咽咽的笑聲。
被吃的人終於被羅網所困,成了狂人,殺人了,被通緝,如今還沒有蹤跡,不知是否已在某處自殺。而真正吃人的,卻沒有殺人的罪名。
通緝令寫著,如發現歐金中的蹤跡,懸賞兩萬元,如發現歐金中的屍體,懸賞五萬元。即便在通緝令裡,還處處可見要吃人的筆跡,屍體五萬,活人兩萬,如果真的發現了屍體,恐怕吃人的人就「償了心願」。
無論是土地糾紛,還是上訪申冤,本應都有明確的法律規章,有清晰的權責,但這些都因為種種原因而被消抹了,人的權利得不到法的維護,只能在法的門前徘徊,不把人當人看的結果,就是放縱人去吃人。
寄希望於當地部門,就像寄希望於青天大老爺,上訪申訴,就像進京告御狀,這種邏輯千百年來都沒有變過,所以人吃人的慘狀也沒有變過。
「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種白薯。」這句話看上去對,實際上有問題。「為民作主」,主語無論是誰,總之人民自己沒法作主,才需要有人作主,所以歸根結底還是要呼喚包青天。
但包青天是稀缺的,只能救一方百姓,更多的百姓,沒有包青天的百姓,誰來做主?
許多報導歐金中事件的文章下,都有讀者留言自己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也是求助無門,甚至對歐金中的勇氣表示欽佩......
有人說:「我們應該把對青天大老爺的嚮往,轉向對法律的嚮往。」
因為在一個法律失效的地界,即便包青天也會成為吃人的人,當然也可能成為被吃的人,被比自己更高的人所吃。
事件被曝光後,對歐金中的看法很快就分成了兩派。
一派認為不應同情他,應該盡快將其抓捕,甚至認為,往後類似的時間不應該被報導,因為罪犯最希望的就是綁架社會輿論。
另一派認為,歐金中是老實人,不僅應該同情,換做是自己,忍不了五年,早就把鄰居砍了。
無論是哪一派,都只會生出更多的「歐金中」,你可能變成歐金中,我也可能變成歐金中,因為無論怎樣,身為人的權利都沒有得到保障,只是在吃人與被吃之間循環。
有的人認為吃人是從來如此,所以吃起來沒有愧疚,有的人知道吃人不對,但還是不得不吃,有的人拒絕吃人,呼籲不要吃人,就被當做瘋子,狂人,暴徒吃了。
每一起案件的曝光,每一個生命的逝去,都應該成為促進法律完善,社會進步的契機,比殺人更重要的,是追問為什麼殺人,比判處死刑更重要的,是如何讓人可以更合理的做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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