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躍進為何釀成人間悲劇?你想不到的悲慘(圖)
1958年,全國開展「大躍進」運動,公安機關也搞起「大躍進」,造成巨大的人間悲劇。(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1957年秋,我考入北京政法學院,正趕上反右派鬥爭,親眼目睹院長錢端升被送到禮堂進行批鬥。他在整風運動初期給院黨委提了幾條意見,一點也不尖銳,卻在他出國後將他劃為右派。1958年,全國開展了轟轟烈烈的「大躍進」運動……
筆者生來有幸,趕上解放後歷次政治運動,能夠親身體會到半個多世紀的風雲變幻,明白很多道理。儘管在這些政治運動中,我也曾險象環生,但每次都能安然度過。比起那些遭到滅頂之災的無辜的同時代人,我是很幸運的。
1952年暑假,我還是一個上中學的少年,作為學生代表之一,參加了安徽省在蕪湖市舉辦的中學教師思想改造運動,任務是幫助老師交代自己的政治歷史問題,為期三個月。因為我政治覺悟太低,什麼也不懂,對老師畢恭畢敬,說話有時還臉紅,幫助老師更是無從談起,於是當上了義務勤雜工,打掃室內外衛生。不過開批判鬥爭大會時,我們學生代表都參加,看到尊敬的老師被人指著鼻子羞辱、謾罵,真不是滋味,既同情又無奈,害怕出什麼問題。
把全省一千多名「有問題」的老師,集中到今天的安徽師範大學改造思想,是安徽教育界解放後的一件大事。大學建築物圍繞褚山,風景十分優美,站在山上,滾滾長江就在腳下流淌。只要有空,還是孩子的我們,到山上盡情地玩樂。可是,自從有幾個老師過不了關,吊死在褚山的樹林裡,從此以後我們再也不敢上山了。
思想運動改造結束後,一些老師神秘失蹤了,後來聽說,他們是反革命分子,被抓起來了。
1955年、1956年的內部肅反運動中,母校舒城中學最好的語文、數學和歷史老師,兩個自殺,一個被逮捕判刑,死在勞改農場(1978年後都平反了),又一次震動了我。餘悸未消,1957年秋,我考入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正趕上反右派鬥爭,入校不久的一天,親眼目睹院長錢端升從印度訪問歸來,學校從機場將他直接送到禮堂進行批鬥。他在整風運動初期給院黨委提了幾條意見,一點也不尖銳,卻在他出國後將他劃為右派。在整風運動開始不久,中央派他代表中國法學家出國訪問,他怎麼也想不到會是這樣的結局。1954年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時,毛澤東親筆寫信給他,聘任他為憲法總顧問,毛的親筆信學校還作為校史展覽過,說明他在法學界的地位是很高的。錢端升和學校很多老師、同學被打成右派的事實,使我深刻認識到「禍從口出」的道理,從此小心翼翼,不敢胡言亂語,安然度過一個又一個政治運動。
1958年,全國開展了轟轟烈烈的「大躍進」運動,提出短時期內在主要工業產品產量方面超英(國)、趕美(國),十幾年內甚至幾年內過渡到共產主義。於是「大躍進」、公社化、大鍊鋼鐵如火如荼開展起來。我們學校也建了十幾座小高爐,用木材和煤炭煉鐵,我也積極參加了,煉了幾個月,一塊合格的鐵也沒煉出來。1959年春天,飢餓在全國逐步蔓延起來,到了1960年,由於飢餓,營養不良,我也得了肝炎病、浮腫病,三個多月不能上課,住院治療(那時醫院人滿為患,住不上醫院,學校騰出十幾間房子,安置病人,醫院定期派醫生來看看)。所謂治療,就是不上課(那時北京的學校體育課一律停止,有的學校上半天課),臥床休息,減少熱量消耗,增加點營養品。三個月我得到2斤雞蛋、1斤豬肉的營養品補助。到了這年年底,全國先後有幾千萬人因飢餓而死亡,其中包括我的兩個在農村的叔伯堂兄和我的親姐夫。可是就在1958年,畝產幾千斤、幾萬斤、十幾萬斤糧食的新聞報導鋪天蓋地,國家領導人還為糧食吃不完發愁呢!
1961年秋,我大學畢業,填的三個志願都是當教師。可是公安部到學校挑學生,偏偏把我挑去,不去還不行。北京政法學院三個應屆畢業生直接進了公安部大門。去報到後才知道,中央已經把公安部副部長王昭調到青海省擔任省委第二書記兼省長,糾正左傾路線錯誤。王昭去了以後,發現那裡的公、檢、法機關在「大躍進」運動中,違法亂紀十分嚴重,需要徹底整頓,需要充實力量,於是他向公安部要人,我們三個進入公安部的大學生和部機關幾十名幹部調到青海省,充實政法部門,主要是公安部門。我到了青海省公安廳,分配的工作是接待上訪群眾、處理申訴案件,配合省委複查案件辦公室,調查、處理重大冤假錯案,使我有機會瞭解到,公安機關為了配合「大躍進」運動,自己也搞起「大躍進」,運用專政工具,壓制廣大人民群眾,造成了巨大的人間悲劇。
那麼,公安工作「大躍進」運動是怎麼搞起來的呢?
1958年1月1日,經過毛澤東親自審閱、修改的《人民日報》元旦社論《乘風破浪》,提出了「鼓足幹勁,力爭上游」的口號,要求「在15年左右的時間內,在鋼鐵和其它主要工業產品產量方面趕上或超過英國……爭取1958年農業生產大躍進和大豐收」。
公安部聞風而動,於1月22日召集部分省市公安廳局長參加匯報會,討論公安機關如何開展「大躍進」的問題,會上制訂了《1958年公安工作計畫要點》,作為公安工作的「大躍進」的方向和目標。「要點」明確要求全國公安機關「努力實現無15元以上的盜竊案,無10元以上損失的火災,無較大群眾性迷信活動,無賭博的『四無』農業生產合作社和無破壞事故、無百元以上盜竊案、無10元以上火災的機關、企業、學校」。
這個計畫要點是經過毛澤東親自審閱、認可下發的。同經濟建設「大躍進」一樣,這是一個根本不可能實現的、空想的計畫。同時,「要點」並沒有提出達到這一計畫目標的具體有效的辦法,而是籠統要求各級公安機關「把應該逮捕的人堅決依法逮捕起來,把應該管制的人堅決依法管制起來;協助有關部門清查企業內部的壞分子,把其中的大部分人堅決清除出去;對於已經摘掉帽子又有違法行為的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一律戴回帽子」。
什麼叫「應該逮捕」?什麼叫「應該管制」?「依法」,依什麼法?沒有可操作性,各人有各人的解釋,怎麼解釋都有道理。這就給濫施刑罰的人提供了政策依據。同時這一段話也明確無誤地告訴各級公安機關,要動用專政工具,來保衛、促進「大躍進」運動政治任務的完成。
貴州省公安廳積極響應,於1958年2月率先提出在全省開展「無火災、無積案、無土匪、無盜竊、無騷亂、無煙毒流行、無賭博活動」的「七無」運動。公安部立即發文,向全國公安機關推廣貴州省的做法。於是,全國各級公安機關積極響應,在「七無」的基礎上,有些省開展「十無」、「幾十無」、「百無」運動。有些地方感到這些「無」都不能反映公安工作「大躍進」的現實,於是提出了「玻璃板」、「水晶石」的設想,就是把整個社會搞得像玻璃板、水晶石那樣乾淨、明亮,沒有一絲塵埃,不要說沒有任何犯罪,就是夫妻吵架、婆媳拌嘴都不會有。這些提法受到了當時中央主管政法工作領導的讚揚。
公安工作「大躍進」的口號有了,目標有了,如何實現呢?辦法就是動用專政工具,把社會上那些被認為是壞人和可能成為壞人的人,有可能犯罪、潛在犯罪的人,統統抓起來,關進看守所、拘留所、收容審查所、集訓隊、監獄,讓他們沒有辦法搞破壞活動。1958年4月9日,青海省委書記高峰在公安工作座談會上說,「有些人雖然沒有現行破壞活動,但可能是危險分子,可以採取秘密逮捕的方法,把他們搞起來,要搞得很藝術,誰也發現不了;要採取多種多樣的辦法,如讓他們打架、互相告狀、扭送等等。把危險分子都搞掉了,社會問題也就少了」;「誰叫他們在這個時候(「大躍進」)搗亂,把他們抓起來,一個不放,死也要讓他們死在監獄裡。」
於是從中央到地方,層層制訂捕人計畫,下達捕人指標。「大躍進」嘛!下級層層加碼,捕人指標越來越大,所以從1958年到1960年,很多地方捕人數超過1949~1957年的總和。安徽省1957年逮捕犯罪嫌疑人8000多人,而1958年中央下達的捕人指標是4.5萬人,結果安徽省超額完成任務,全年逮捕了10.1萬多人;到1960年,3年共逮捕17.3萬多人。被逮捕的人中,大多數是無辜的勞動群眾,他們或因對「大躍進」、人民公社、大鍊鋼鐵、公共食堂、刮共產風不滿,說說牢騷話;或因為飢餓,為了活命而偷青吃青;或為了避免餓死,私分、偷盜生產隊的糧食;或哄搶生產隊、生產大隊倉庫糧食;或為了活命外流被當作流竄犯拘捕。被拘捕的人中約有1/3左右死在關押場所,造成了巨大的人間慘案。安徽省3年中死在勞改農場、看守所的已決犯和未決犯罪嫌疑人、勞教人員5萬多人,佔這些人員總數31%。青海省省屬勞改、勞教系統3年死亡三類人員(勞改犯人、刑滿就業人員、勞教人員)49304人,佔總數16萬人的30%。
安徽省委書記曾希聖在「大躍進」運動中,獨斷專行,盲目蠻幹,全省哀鴻遍野、餓殍載道,400萬人被活活餓死,就這樣,老百姓也是敢怒而不敢言,因為稍有反抗,就得坐監獄,就得被整死。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有那麼一個人忍不住了,於1959年春,在省城合肥貼出一張大標語:「打倒曾胖子,殺死余妖精」(曾希聖妻子姓余),發泄心中的憤懣情緒。曾希聖下令公安機關限期破案,強迫機關幹部(包括省委機關)人人寫字,核對筆跡,先後共排查1.8萬人,筆跡鑑定3000人,秘密搜查4000人。對一些重點對象,採取跟蹤盯梢、秘密檢查來往信件,在其住所安裝竊聽器。在受審查的人員中,有廳級幹部6人,逮捕、拘留、停職反省「犯罪嫌疑人」各1人。折騰半年時間,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逼死了兩個「犯罪嫌疑人」,這起所謂「反標案」最終也沒有破獲。曾希聖非常惱火,幾次把偵破人員叫去訓斥,叫他們「滾!」說「我養活你們還不如養一條狗」。公安機關成了曾希聖的私人偵探社。在那個年代,領導人(包括基層領導,公社、大隊領導)對誰不滿,寫個條子,就可以把人關進監獄。這就是他們認為的「應該逮捕」的人。
青海省1958~1960年,3年中就逮捕了63064人,約佔這3年全省平均人口244萬的2.6%,等於1949~1957年逮捕人數總和19077人的3.3倍多。其中,1958年為了推動「大躍進」,鎮壓反對派,逮捕了40602人。隨著「大躍進」運動亂象的不斷發生,毛澤東於1958年底、1959年春,在鄭州兩次召開會議,主動糾左,公安部根據毛澤東的指示,要求公安機關執行「三少」政策,即「殺人要少,捕人要少,管制也要比過去少」。所以1959年全國捕人、拘留人大幅度減少。安徽省逮捕人數由1958年的10萬多人一下子降到8115人。青海省1959年逮捕4345人,只有1958年的1/9。1960年全國公安機關為了貫徹廬山會議精神,反擊右傾機會主義,反瞞產私分,反富裕中農,層層揪「小彭德懷」,又大規模捕人、拘留人,青海省全年又逮捕了18177人,安徽又逮捕了5萬多人。拘捕人數這樣大起大落,不是由社會治安狀況決定的,完全是根據領導人的指示,為了配合政治運動,而逮捕、拘留人。這是那個年代的普遍的做法。
逮捕、拘留人時,不按任何程序辦事,完全採取戰爭年代打仗和搞政治運動的辦法,集中抓捕,很多被捕、被判刑的人,沒有犯罪事實和材料,有的人甚至連檔案都沒有;有的人被拘捕後死了,但是不知道死者姓什名誰;有的人被判了刑,但是沒有出過庭,沒有和法官見過面,稀裡糊塗被送到勞改農場,由於沒有檔案,成了勞改農場黑人黑戶。青海省的浩門農場,就有800多個黑人黑戶勞改犯,不知道為什麼把這些人由東南沿海地區送來勞改,不知道每個人判了多少年刑期,他們統統成了無期徒刑犯人,死了也無法通知家屬。王昭到青海主政後,全省有3000多名「黑人黑戶勞改犯」僥倖沒死被釋放回家。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