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劉少奇在長沙被軍閥趙恆惕秘密逮捕,恰逢其小學同學楊劍雄與趙恆惕有親戚關係這一背景得以放人。(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文革公布的劉少奇專案中,涉及1925年劉少奇在長沙被軍閥趙恆惕秘密逮捕,恰逢其小學同學楊劍雄與趙恆惕有親戚關係這一背景得以放人。中共建政前夕,楊劍雄本來有條件去臺灣,但他抱著救劉少奇有功的幻想,認定自己可以得到保護才沒有出逃。此後楊劍雄按惡霸地主罪被處死,雖是習以為常的事,但最大的原因仍是劉少奇忘恩負義,見死不救。
楊劍雄的同胞姐姐楊蓮娟是當年這次事件的經歷者和知情者,文革時她講出了這件事情的原委。她說:「楊劍雄叫(稱)趙恆惕姨父,楊劍雄得到趙恆惕的賞認和信用,所以剛二十歲出頭就當上了省政府的會計。因劉少奇和楊劍雄他們是縣城玉潭小學時的同學,兩家離的很近,也就七八(華)里。當年能直接見到趙恆惕的,只楊劍雄有這個方便條件和背景,楊劍雄營救劉少奇是完全出於幫助同學而為。」至於專案材料中劉少奇說的「因有很多人營救」(洪賡揚、賀耀祖、葉開鑫等)。楊劍雄的姐姐說:「洪賡揚是趙恆惕手下的禁菸局長,賀耀祖、葉開鑫是趙恆惕的部下師長。他們與劉少奇無親無故,互不相識。要是沒有趙恆惕的侄子(楊劍雄)出頭,以及趙恆惕(受楊劍雄的影響)改變了殺劉少奇的主意,他們不會主動出面的。在那個年代,他們都是有頭有面的人,未得到趙恆惕的許可和授意,他們不可能為共產黨要人(犯)的出獄,去做擔保人。」
以上說明洪賡揚、賀耀祖、葉開鑫等人,一)他們當時已是國民黨的高官。二)他們與共產黨沒有聯繫、接觸,政治上不親共,思想屬於右的範疇。三)他們與劉少奇沒有個人的親屬或同學關係,互不相識,也不是同一個年齡層次的人。這就決定了三人不具備主動營救劉少奇的主觀條件,至多是按趙恆惕的授意,為他下臺階打圓場。
劉少奇與楊劍雄是同縣、同鄉的近鄰,在鄉下同屬富戶人家,才有錢上縣城玉潭小學讀書,雖然畢業後各奔前程。劉少奇被捕入獄時,楊劍雄具有以下條件才能幫助劉少奇出獄:一)年輕熱情、仗義,看重同學舊情,才能為同學在危難時奔走幫忙。二)依仗自己的姨父趙恆惕作後臺,利用趙恆惕對他的賞認和信用,去影響和說服趙恆惕。三)在這次營救事件中,楊本人在省政府工作,能第一時間知道劉少奇的被捕情況,並可利用職權去監獄看望劉少奇,幫劉少奇與他的夫人何寶珍取得了聯繫。四)楊劍雄利用了趙恆惕的威望,因而聯絡到賀耀祖、葉開鑫和洪賡揚等寧鄉的社會名流促成了此事,因此楊劍雄是這次劉少奇出獄的主要策劃人和上下溝通的主要聯絡人,客觀上做了一件好事。
中共建政前夕,楊劍雄的胞弟楊章綬是湖南芷江飛機場的站長,在國民黨撤退時,他考慮到楊劍雄的地位,在國民黨政府中屬中下層,之後難免受衝擊。曾特意留了一架飛機停在衡陽,準備接楊劍雄去臺灣。楊劍雄過於相信自己營救劉少奇有功,才未去臺灣。此後楊劍雄被鎮壓,但當時沒有人會想到此案與劉少奇有直接關係。
隨著文革中劉少奇專案的公開,世人也從解密的檔案中看出:1925年劉少奇被捕入獄事件中,恰同學青年的楊劍雄,出於幫助少年時的同學,從刀下救出了劉少奇。據楊劍雄之妻周尚鈞在文革時回憶:「劉少奇出獄後,與夫人何寶珍親自到我們家登門致謝,當時的情景仍記憶憂新。」周尚鈞在家裡親自接待。在二十年代他們還保持了一段同學之情。
中共建政後劉少奇地位已經大變,處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黨內經過歷次激烈的政治鬥爭,「被捕入獄」、「叛徒」、「階級立場」等是政治鬥爭的大是大非和大忌,也使各級幹部小心謹慎。劉少奇因為自己的階級出身,被捕歷史並不光彩奪目,只能以極左的面貌和做法,去掩蓋並保護自己。1951年楊劍雄到北京求見劉少奇遭到拒見,顯然不想再搭理過去的救命恩人,以劃清階級界線。楊劍雄被捕後的交待中,詳述了1925年劉少奇在長沙被捕及其營救過程,這是劉少奇很忌諱之事,藉故楊劍雄在自白書中的時間寫錯了一年矢口否認,稱「並無此事。」對出獄之事硬說「這與楊劍雄毫無關係。楊犯罪惡仍應按你們判決處理。」藉著土改和鎮壓反革命運動,以鎮壓「惡霸地主」的名義,達到殺掉知情人的目的。
中共對保護過共產黨人的敵偽人員有過寬大政策。劉少奇對救命恩人楊劍雄可以劃清階級界線,但只要實事求是說一句真實話,也可留下楊劍雄一條性命。
但此時的劉少奇,沒有念及當年同學救命之恩,卻是以是否威脅自身的權力和利益為標準,採取了消滅知情人的手法,與歷史上「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有很大的相似,客觀上起到恩將仇報的效果。雖然此種作法在政治鬥爭中常見,畢竟此舉有違良心和道德標準。這次事件只是窺豹一斑,但也揭示了劉少奇在文革中必然倒臺的因果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