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1年1月26日訊】中國央行徵信管理局副局長田地1月25日表示,個人徵信業務需持牌經營並納入徵信監管,打著大數據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旗號,未經央行批准擅自從事個人徵信業務的行為,均屬違法,並將嚴肅查處非法從事徵信業務的行為,規範徵信市場發展。
據《路透社》報導,在新聞發布會上,田地表示,近年以來,隨著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技術快速發展與應用,使用數字化手段探索徵信服務新模式,在進一步拓寬徵信業務範圍、提供多樣化服務的同時,非法從事徵信業務、侵害信息主體權益等問題也愈來愈突出。
田地說,《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出臺後,徵信業將會步入正規。他強調,對從事信貸業務的機構,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報送或查詢信用信息,也將參照《辦法》執行。
《路透社》報導稱,1月11日,中國央行發布《辦法》,明確信用信息的定義,即為金融經濟活動提供服務,用於判斷個人與企業信用狀況的各類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與企業的身份、地址、財產、消費、支付、債務、通信、交通、生產經營、履行法定義務等信息,以及基於這些信息對個人與企業信用狀況形成的分析和評價類信息。
田地表示,這從用途上明確了信用信息與徵信業務的範圍及邊界。
報導引述業內人士指出,新規使得未持徵信牌照、但從事個人信用評分等徵信活動的助貸機構不能夠直接和金融機構合作,不管是商業利益,還是發展空間,未來都將會顯著受限。
一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對《路透社》說,根據中國國務院發布的徵信業務管理條例,設立個人信息徵信機構必須經過嚴格審批,目前能合規採集個人信息的機構只有三家,分別為央行徵信中心、百行徵信,以及樸道徵信,且短期內不會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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