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官得福報 這是為哪般?(圖)
任官者要堅守道德良知,為民主持公道。(繪圖:志清/看中國)
改制活人命 福報兒女全
馬默,字處厚,宋朝成武(今屬山西省)人,擔任山東登州知州時,看到關押犯人的沙門島有個弊端:
按照宋朝的制度,關押沙門島的犯人有數量限制,官府只提供三百人的口糧,多出來的人數不增加口糧,這就容易造成沙門島的緊張局面。每當關押人數超過三百時,就把犯人活生生的強制投殺到海中,寨主李慶在任兩年期間竟然投殺了七百多人。
於是,馬默重新制定海島法,向皇帝建議:今後凡是有人數超額的情形,可以挑選那些服刑久且表現良好的人,移送到登州。宋神宗同意了,並且把這種處理方法作為宋朝的制度執行下去,從而保全了很多人的性命。
馬默沒有子女,因為移送沙門島犯人一事,曾做夢夢見東嶽使者傳達的命令,要賜他兒女各一人。後來馬默果然生了一男一女。
明代學者馮夢龍把馬默這種「既活人命,又勸勿惡」的作法,稱之為「菩薩心腸」、「聖賢遺風」。
「身在公門好修行」,馬默改制救活人命,又勸人改過遷善,實在是積德之大善舉,天賜福報是必然的。
為民平冤屈 善行得福報
北宋的錢若水,為人有器識,能斷大事,司馬光在《涑水紀聞》中記載了他在任同州推官時頂著上司的壓力平息冤案的事情。
錢若水的上司同州知州處理案情總是主觀臆斷,性情急躁,經常發生錯誤。每次遇到這種情況時,錢若水總是同上司論理,但知州不採納他的正確意見。雖然後來案件水落石出,知州也為自己的錯誤感到慚愧,可是事後依舊如此。
有一次,一位富戶人家的婢女不知去向。婢女的父母到州裡告狀,知州命錄事參軍審此案。錄事參軍曾向這個富家借錢被拒,懷恨在心。審案過程中,武斷地說是富家將婢女害死,棄屍河中。富家父子均不認罪,被錄事參軍屈打成招。於是,富家父子數人有的被定為主犯,有的被定為主謀,按律都應處以死刑。
定案後,錄事參軍將案子上報知州,知州召集有關官員進行複審,多數人認為此案處理正確,表示支持。只有錢若水對此案表示懷疑,他覺得辦案應該審慎,沒有確鑿的證據就判定謀殺罪,無異於草菅人命。
錄事參軍知道後,來到錢若水的辦公處所,責罵他說:「你是否接受了富家的賄賂,想開脫他們的死罪?」
錢若水說:「如今有好幾個人由於這起案子而要判處死刑,怎麼能不再仔細審核一下他們的供詞呢?」
於是錢若水把案件扣了將近十天,其間儘管知州多次催他,他也沒把案子退回,上上下下的人都責怪他。
一天,錢若水來見知州說:「我之所以扣發案卷,是因為暗訪婢女的下落,現在婢女已經找到了。」知州查證屬實,就傳令把富家父子全部釋放。
富家父子哭著對知州說:「如果沒有您的幫助,我們就要滅族了。」知州對他們說:「不是我,是錢若水幫助了你們。」
富家父子找錢若水要求當面致謝,錢若水卻閉門不見。富家父子繞牆而哭,回家後把自己的家產捐贈給寺廟,為錢若水祈福,事情轟動一方。
由於這起事關數人性命的冤案得到昭雪,知州想就此事報請皇帝為錢若水論功求賞。錢若水堅決予以拒絕,說:「我只求案件得到解決,無辜的人不蒙冤而死,論功請賞不是我的本意。」知州聽後對他更加敬重。
不久,皇帝知道了這件事,對錢若水越級提拔,不到半年,便由幕職提升為知制誥,兩年後被任命為樞密副使。
「善惡有報是天理,頭上三尺有神靈」。冤案是當權者為了一己之私製造的,為民平冤者除了要堅守道德與良知外,還需要勇氣。錢若水就是一個例子,敢于堅守良知,為民平冤,於是得到了上天的福報。
資料來源:《智囊》、《涑水紀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