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快刀斬亂麻?任志強被重判18年(圖)
任志強(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0年9月22日訊】(看中國記者林中宇綜合報導)因發出反習文章的紅二代、中國華遠集團前董事長任志強被控貪污等4項罪名案,9月22日,被北京二中院宣布判刑18年。任案11日庭審後,曾有消息指任志強拒認罪。任志強從被捕到開庭,前後只查了6個月,相比過去貪官1-2年才開庭,有分析認為是習近平要快刀斬亂麻。
據北京第二中級法院22日公布消息稱,華遠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任志強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成,判有期徒刑18年,罰人民幣420萬元。
法院聲稱,任志強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任志強今年3月初因私下撰文批評中共極權體制對中國防疫構成威脅,以及不點名批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是「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丑」等,這篇文章流出網路後,3月中任志強失聯。之後,中共北京市紀委4月7日宣布任志強接受調查;7月23日,中共北京市紀委指控任志強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4項罪名,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9月11日開始審理任志強案。此前有消息稱,任志強家人為他聘請了律師,但他堅決拒絕律師,要求自辯。
中央社11日援引一名消息人士表示,任志強當天面對檢察官當庭指控及法官訊問,絕大部分都拒絕認罪,且給予反駁,也有一小部分則以「記憶不清」回答。內容則涉及任職華遠期間帳務矛盾、資金流向及圖利家人等。
對於任志強案,美國之音引述2位中國維權律師表示,任志強不過是行使中國公民的權利,本來就無罪,現在中國當局羅織經濟罪名辦他,若四大罪狀都成立,可能面臨從10年、無期徒刑到死緩的判決。
其中一位律師指出,任案一審就在中級法院開庭,顯示是「刑期起點比較高的重案」,且任志強從被捕到開庭,前後只查了6個月,相較於過去其他真正面臨調查的貪腐官員案一查就是1-2年才開庭,「進度太快了,可能早就查好,等著治他的罪」。
另一名維權律師指,任志強案這麼快就開庭,可能有是沒有施壓的空間了,他認為當局可能重判任志強,是想起到一種「殺雞儆猴」的效果。該律師說,任志強和清華大學前教授許章潤、前中共中央黨校教授蔡霞一樣,都屬於體制內的反對派,雖說他們每次都是單獨發言,但他們的「接力發言」引起背後相應的支持者非常大的共鳴,所以,習近平可能要快刀斬亂麻。
公民力量創辦人楊建利指,任志強案「顯示出共產黨內暗潮洶湧、反對習近平勢力的鬥爭。而習近平正窮其所有能使出的手段來加以壓制,以防止反習力量的集結。」他也認為任志強可能難逃10年的刑期,而習近平通過對任志強的政治迫害,也可能會產生一時的寒蟬效應,「但誰都不能保證,日後不會再有第二個任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