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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認活摘器官?北京新規曝光 民間震驚(圖)

 2020-07-03 00:1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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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 18歲公民
中國官方2日公佈《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草案》引發外界關注。(圖片來源:新浪/微博合成)

【看中國2020年7月3日訊】(看中國記者黎紫曦綜合報導)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在7月2日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進行修訂,公佈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草案》。草案規定未滿18週歲公民的活體器官用於移植將追究刑事責任。

消息一出震驚民間,外界質疑:難道以前18歲公民有被活摘?若該法實施,18歲以上公民仍可被活摘,不追究刑責?

禁摘取未成年活體器官 民間震驚

中國多家媒體7月2日紛紛轉載《北京日報》的一篇題為<國家衛健委:摘取未滿18周歲公民活體器官將追究刑責>的報導。報導稱,中國國家衛健委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進行了修訂,條例明載:未經公民本人同意摘取其活體器官的、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而摘取其屍體器官的、摘取未滿18週歲公民的活體器官的行為,都將構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這一消息傳出後,在民間引發不小爭議。

《北京之春》榮譽主編胡平在推特上寫道,「這個標題莫非是說:1、以前摘取未滿18歲公民活體器官是不追究刑責的。2、摘取18歲以上公民活體器官過去和今後都不追究刑責。」

 

 

知名財經評論人士「財經冷眼」也發推文說,「這算是承認了,摘取18歲以上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不少網友紛紛表示,「中共活摘器官的證據」、「18歲以上可以隨便摘?」「恐怖!」「這不是把人活殺嗎?應處極刑!」

活摘器官惡行仍在中國發生

事實上,長久以來中國大陸活摘器官進行移植手術的行為就備受國際關注。

根據大赦國際組織資料顯示,2000年至2005年,中國有41500起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無法解釋。

2006年首次有證人出面披露,中共正在強制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此後的10年內,越來越多的證據證明,中共犯下了活摘器官這樣的反人類罪行。

此後,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皇家檢察官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接受了獨立人權組織的請求,就中國大陸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進行多方調查,並於2006年7月發布「中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報告」,報告指出通過52種不同的證據證明,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確實存在。

對於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中共絕口否認,但同時又拒絕聯合國的要求、公佈相關數據來反證,並拒絕外國組織進入中國獨立調查。

2019年6月,獨立人民法庭在英國倫敦宣判,指中國(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行為確實存在多年,該行為迄今仍然存在,而法輪功學員則是器官供應的最主要來源。

獨立人民法庭作出這一判決後,包括英國路透社、《電訊報》、美國《福布斯》等在內各大主流媒體紛紛給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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