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來不及了 國安法未到港警卻濫捕 港生盼來台灣(組圖)


28日,台港多個學生與公民團體前往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外舉辦記者會,呼籲教育部在平衡防疫考量之下,應該盡速讓香港學生來到台灣復學,並要求蔡英文政府落實庇護機制。

【看中國2020年6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北京當局強推港版國安法,導致香港局勢不穩當,而當民眾示威再起,威權統治選擇強力鎮壓,「香港邊城青年」1日表示,港警登門抓人之事層出不窮,但示威者並非暴民,況且部分示威者是學生同時具有台灣學籍,盼望台灣的蔡英文政府考量局勢發展,別等到7月,應要提早開放港生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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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港生盼望台灣當局能提前讓他們來台就學。圖為總統蔡英文於29日上午前往台北銅鑼灣書店拜會書店創辦人林榮基。

港警在未實施國安惡法已濫捕 港生難熬到7月盼先來台

擔任香港邊城青年的理事長Kuma表示,香港正面臨著中共國安法威脅民主及自由,日前更是經歷了「血色母親節」,如520當天有一群人在商場內吃飯高歌「願榮光歸香港」,結果港警居然闖入,並對著老弱婦孺施放催淚彈,亦有母女在旺角吃晚餐,卻突然遭到港警用封鎖線分隔,只能夠隔線痛哭等。港版國安法才剛通過不久,香港局勢就急轉直下。

Kuma還說,上街示威者多數是年輕人,「年輕就是罪」,一旦穿著黑色衣服走在街道上,就會被當成暴徒,而且目前已經出現不少濫權逮捕的問題,例如上個月27、28日就多達300多人遭到抓捕,完全呈現出反送中2.0惡化版,至於國安法更是授權中共機關可以在香港執法,更讓香港人非常害怕。

Kuma表示,抗爭者中有學生,也有一部分已經來到台灣念書,或是打算在新學期赴台求學,如今卻恐怕因為示威活動而遭到重罪起訴。由於港警也知道暑假是出國求學潮,近期為了要提前逮捕,也動作頻頻,如今已有學生遭到登門逮捕的個案,這些年輕的學生一旦被法院起訴,旅遊簽證就會被沒收,屆時來台求學的希望就會被中斷,因此港生現在都人心惶惶。

雖然台灣教育部昨天(1日)對外宣布,規劃最快在7月開放境外生入境事宜,但是對港生而言,如今已是危機重重。Kuma表示,尊重台灣當局針對防疫的安排及其它考量,但是因為香港近日的局勢惡化太快,目前在香港還有3500名具有台灣學籍者,其它被迫休學與等待新學期到來的新生等也很多,恐怕有一些人等不到7月,就會因為上街示威而遭到港警濫權逮捕,遂希望台灣能夠盡快讓港生復學。


27日,香港邊城青年等團體針對港版國安法舉辦記者會,會上譴責北京專制,亦呼籲民眾在武漢肺炎疫情趨緩之際,持續關注香港現況,聲援香港。


27日,香港邊城青年等團體在台北舉行記者會,對於港版國安法內容表示絕不退讓,並高喊「流氓中共天理不容、國安立法摧毀香港」等口號。


27日,香港邊城青年等團體針對港版國安法在台北舉辦記者會,會上亦高喊「流氓中共天理不容、國安立法摧毀香港」等口號。

北京強推香港《國安法》 港人擔憂有因由

如今北京當局是步步緊推香港《國安法》,但為何引發港人如此擔憂,是否與中國境內過往發生的一些案例有關聯?

其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國國安法》)之定義,國家安全是指涉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人民福祉與經濟社會可以持續發展與國家其它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與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著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在中國官方針對國安法的解讀中,國家安全包括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人民安全、軍事安全、社會安全、經濟安全、金融安全、網絡與信息安全、科技安全、資源能源安全、糧食安全、生態安全、文化安全、核安全11個方面。

然而,制定港版《國安法》,似乎正在說明它與北京當局對國家安全的強調是一脈相承的。

香港大學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向BBC中文表示,現行的《中國國安法》只是一部框架法律,並沒有直接制定刑事罪行,而是通過《刑法》去執行。因此針對一些異見人士的判刑,基本上都是根據《刑法》中的條款。

不過,他預估說,香港《國安法》會直接制定部分刑事罪行,「基本上是一套直接可以用的法律」。雖然目前還沒有公對外布香港《國安法》的具體條文,但是《中國國安法》裡針對「國家安全」的廣泛定義,勢必會影響到香港《國安法》。

至於上周由中國全國人大公布的香港《國安法》決定草案聲稱,將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法律防範、制止與懲治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當中包括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外國與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

其實,這一些詞在中國境內並不新鮮。在1997年修訂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已規定,犯下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是可獲無期徒刑,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量刑則可達15年。

在中國,刑法對於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構成,並不要求發生顛覆國家政權的實際危害結果,凡是行為人進行了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以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就構成了該罪。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前特首董建華表示,香港版《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犯下嚴重罪行的人,香港市民如果沒有任何計劃,如行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或組織實施恐怖活動,或串連外國或其它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就沒有任何理由感到害怕。

不過,近年來,已出現一批中國異見人士因為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當局判刑,並讓外界質疑北京當局利用這一些罪名來打壓言論自由、迫害異見人士。因此,當中共推動香港《國安法》之際,過往的一些遭到廣泛批評與質疑的案件判決更是加劇了香港人的憂慮。

維權律師、紐約城市大學亨特學院兼任教授滕彪表示,在正常的法治國家中,透過法律、司法與執法是能保證國家安全,例如打擊恐怖主義、打擊分裂國家與打擊顛覆國家的行為是有必要的。但是在中國,「一些對政府的正常批評,對領導人的批評,對這個制度的一些批評,或者是正常的公民結社等,把本來是屬於公民基本權利和基本自由的事情,也被當做是危害國家安全。」

旅美學者、原美國律師協會法治項目中國主任虞平表示,中國內地跟香港政治環境不同,《中國國安法》並非是內地公民權利受到限制的源頭,該法尚未出來前,中國當局一樣在限制民眾自由。

虞平強調,「香港倒不一樣,很可能立了這個法後,它倒變成了一個限制公民自由和權利的源頭了。」


港議會上討論國歌法,會外的港警正在截查可疑示威者。(以上圖片來源皆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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