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被揭涉嫌僭建,且涉經營無牌旅館,惟警隊中知法犯法者不只他一人。身為警察機動部隊校長的莊定賢,住宅一樣涉僭建及霸佔官地。(圖片來源:看中國合成圖/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0年5月3日訊】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被揭涉嫌僭建,且涉經營無牌旅館,惟警隊中知法犯法者不只他一人。港媒調查發現,身為警察機動部隊校長的莊定賢,住宅一樣涉僭建及霸佔官地;而且其花園內竟藏有警察雪糕筒,並另用多個雪糕筒在官地霸佔車位。大律師表示,私藏公物已犯下盜竊罪,而霸佔車位則觸犯《道路交通條例》。另外,曾經稱反送中示威者為「黃色物體」的新界北總區警司韋華高,住址一樣疑僭建一個面積500呎的天台屋。
指揮港警開出反送中鎮壓「第一槍」的助理警務處長陶輝(Rupert Dover),被揭發懷疑違規居住在清水灣碧水新村一間「牌照屋」,再被揭過去6年懷疑將村內另一間屋改裝成民宿出租,每年收入可達31萬元,可能干犯經營無牌旅館的刑事罪行。立法會議員指作為港警高層的陶輝涉違法行為越揭越多,廉署應介入調查。(詳報導 : 港警助理處長陶輝再涉無牌經營旅館圖利 議員促廉署調查)
再有港警高層涉知法犯法 港媒:莊定賢僭建及霸官地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據查冊所得,多次在反送中運動帶領著速龍小隊鎮壓示威者的莊定賢(Jordan David John),在2007年以800萬元購入位於西貢田寮之46號村屋地下及一樓單位,而且二樓單位則由一名「Wong Jordan MichelleI Foon Yee」的女子,以225萬元同日購入。依地政署地段索引圖顯示,該地是屬鄉村式發展土地。
記者日前到場視察,發現莊定賢的門外疑僭建了一道長約一米的透明玻璃簷篷;且其寓所外圍,更以約兩米高的木板圍封了約200平方呎土地,劃作私人花園,種有不少花草,並且放置梳化、矮枱、玩具與直立式暖爐等物品。
花園超出有蓋面積 已違丁屋例
對照2011年Google Map街景圖片以及現時相片,當時其圍欄僅及約半個成人高度,但是現時圍欄已拆掉加高重裝,令人難以探得屋內情況。可見過往10年,相關問題沒改善反惡化。
最特別的是,莊定賢的花園內竟藏有警察的雪糕筒,而其寓所不遠處的一塊爛地上,也有兩個警察雪糕筒劃出車位停放車輛。記者早前觀察期間,直擊其在住處現身,他沿途不時向鄰居打招呼揮手,施施然走向「車位」,最後駕駛其藍色開篷座駕絕塵而去。記者翻查車牌登記資料,證實該私家車車主是莊定賢,報住地址亦為田寮46號屋。
記者將此屋的相關新批地契,交給熟悉土地問題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檢視,並證實莊定賢寓所擁有丁屋牌照。丁屋目前受《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所監管,其中建築物須按法例規定,全幢不得逾三層,每層不得超過700平方呎。
導致有關屋宇超出指定高度或有蓋面積等的任何加建、改建或小型工程,都足以令豁免失效,亦即有關工程屬僭建物,此類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亦變成違例建築物。
在朱凱廸查閱地理資訊地圖後,直指莊定賢200呎私人花園,以及其「車位」皆屬官地。他指出:「該批地只有嗰間屋係屬於私人範圍,其他全部地都係政府用地,換言之,佢好大可能已經違法霸佔官地。」
警雪糕筒係屬公物 私藏可囚10年
就私藏警察雪糕筒問題上,記者查詢大律師陸偉雄,他表示,此行為已經接連觸犯兩條罪行,當中未經同意取走警察雪糕筒等公物是刑事罪行,屬於盜竊。據《盜竊罪條例》,可判處監禁最高十年。另外以警察雪糕筒疑劃出車位,亦觸犯了《道路交通條例》。條例訂明,任何人於未經運輸署署長、警務處長或者路政署長同意下,移動、損壞或者以任何方法干擾任何交通標誌或訂明之交通標誌,即屬犯罪,可以處罰款1,000元、監禁三個月。
另外,現職新界北總區的警司、視被捕人士為「Yellow Object(黃色物體)」的外籍總督察韋華高(Vasco Gareth Llewellyn Williams),他位於西貢大洞村70號村屋,也同樣出現涉嫌僭建情況。據查冊所知,該屋二樓連天台單位乃他於1995年以240萬元購入,該地段也屬鄉村式發展土地,同為丁屋。
航拍影像顯示天台範圍有一個面積大約為500平方呎的玻璃屋,並且以白色鋁板及落地深色玻璃組合而成,內部設有冷氣機。另外,其寓所二樓露台位置,也有10平方呎以玻璃圍封,窗戶還以黑色網架封起,並架設至少兩台「天眼」。其寓所內有兩隻杜賓犬守衞,保安程度比一般村屋森嚴。
記者1日就相關事件到莊定賢及韋華高住所查詢,當中莊的寓所有一女子應門,僅指他目前身在英國就匆匆關門,而韋的寓所則未有人應門。港警發言人回覆指,對莊及韋涉嫌僭建及霸官地一事不作評論,惟會了解港警人員取走雪糕筒作私人用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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