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在明尼蘇達州性侵女留學生事件曾引起高度關注。(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0年4月28日訊】京東創始人劉強東涉嫌性侵案再有新進展。明尼蘇達州法院4月27日駁回京東公司要求取消「為劉強東進入公寓性侵劉靜堯負連帶責任」的動議,明州刑事律師表示,該動議可說是女方獲得初步勝利。
劉強東性侵案 女方贏第一個動議
綜合媒體報導,劉強東性侵案中的當事女方劉靜堯(Liu Jingyao)去年4月向美國明州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原告的起訴書中,一共提出6項指控,其中3項控訴對像是劉強東,包括「劉強東於車內意圖傷害和毆打」、「劉強東於車內非法限制其自由」、「劉強東在公寓內對女方性侵和毆擊」,另外3項則控訴京東公司需負連帶責任,罪名包括「意圖在車內傷害和毆擊的連帶責任」、「在車內非法限制自由的連帶責任」、「進入公寓性侵和毆擊的連帶責任」。
美國明州刑事律師周東發27日透過電話向《聯合報》表示,法官27日是針對京東公司要求法院取消上述第6項「為公寓性侵負起連帶責任」的控訴做出裁決,法官表示,現階段是將女方原告提出的訴狀說明假定為事實,同時依據這些信息做出判決,但並不代表司法已相信女方控訴。
法官根據女方訴狀陳述,判定劉強東從案發當晚的日本餐廳晚宴、到搭車,再進入公寓,屬於連續不斷的事實,而這段期間,劉強東的身分為「京東公司創始人」。
此外,女方指出,她曾準備在公寓內告訴劉強東「我不要去你公司工作了」,且女方也提到,劉強東在公寓內曾告訴她,「你可以成為第二個鄧文迪」,因此假定公寓內發生的事件與「工作有關」,所以裁決駁回京東要求取消第6項控罪的動議。
周東發則表示,全案目前仍在走「程序」,還沒有進入實質審判,因此儘管4月27日法官駁回京東動議,但對於最後官司誰會獲得勝利,尚不得而知。
另外,他還說,此案接下來會進入審判期,屆時雙方必須由專家參與審查證人、證物等可信度,整個過程需要花不少時間,加上現在疫情關係,預估這場官司可能耗費一年時間才會有結果。
劉強東性侵事件回顧
2018年8月30日晚間,劉強東一行人在明尼阿波利斯市上城區一家名為「Origami」的日式餐廳用餐,席間喝了不少紅酒、清酒等酒精類飲品。之後傳出他強暴了一名坐在她身邊一同飲酒的女大學生。
翌日凌晨,受害女友人向警方報案,警察到場後該女稱「這是一場誤會」。事情暫時告一段落。
2018年8月31日晚間11時許,受害女第二次向警方報案,劉強東在該校卡爾森管理學院2樓214號房間被當地警察逮捕,後送往監獄。
9月1日下午4時5分,劉強東獲釋。次日網路開始廣傳他因性侵女大學生而被捕的消息。京東第一時間回應稱,網上傳聞不實,公司將針對不實報導或造謠行為採取法律行動。
2018年12月21日,美國明尼蘇達檢方公佈,因難以證明「超出合理懷疑」,對劉強東性侵案不予刑事起訴。
2019年4月16日,案件當事女學生正式向明尼蘇達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索賠5萬美元。
同年9月11日,劉強東案於明尼蘇達州亨內平郡地區法院開庭進行聽證。起訴事由有6項,包括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民事上的故意傷害等。同時原告主張,京東公司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020年1月28日,劉強東案於美國明尼蘇達州民事法庭展開第二次庭審,京東提交關於解除劉靜堯針對京東起訴的動議。
2020年4月27日,明尼蘇達州法院駁回京東公司要求取消「為劉強東進入公寓性侵劉靜堯負連帶責任」的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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