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0年4月27日訊】中國文化節目「見字如面」來賓在節目中朗讀已故作家三毛父親寫給她的信,為此,三毛家屬以侵害著作權為由提告,並要求該節目賠償損失11萬元人民幣,該案24日開庭,引來約1700萬網友觀看直播,不過當天並未宣判結果。
中央社報導,「見字如面」是一檔書信朗讀的節目,在第二季節目中,來賓朗讀了三毛父親寫給三毛的信,讓三毛家屬無法接受,以侵害文字作品著作權提告,並由北京互聯網法院受理。
三毛遺屬陳氏三姊弟表示,在三毛及父母去世後,三姐弟依法繼承了三毛父親寫給三毛的書信著作權,該信至今仍在著作權保護期內。
提告對象包含該節目所有聯合出品公司,包含北京實力電傳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騰訊企鵝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黑龍江廣播電視台,要求刊登道歉啟事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等共計11萬元人民幣。
中國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報導,開庭當天採直播方式,有超過40家媒體及平台直播,約1700萬網友在線觀看。
根據《北京日報》報導,庭審中,陳氏三姊弟的代理律師表示,節目方在使用涉案書信時改變了作品標題,改動了字句、段落,且引用內容並不完整,書信原文4000餘字,節目中僅節選了千餘字。他們認為,這種修改使得書信「從大愛修改成了小愛,傷害了原告及其家人的情感」。
但節目方回應,家書本沒有固定標題,節目中標明的書信標題「你這一次的境界,是沒有回頭路可言了」摘錄自書信原句。雖然節目在使用作品時確實做了部分文字性的修改和刪節,但並未改變原意,且認為該集播出後獲得多為正面回應,並未造成任何負面評價,要求精神賠償並不合理。
被告的相關單位皆認為該節目在合理使用範圍內,也不同意陳氏三姊弟擁有該信著作權,更認為索賠金額過高。
陳氏三姐弟代理律師則反駁稱,即使是合理使用,行為人也不得侵犯權利人的享有的修改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等權利。節目中書信朗讀部分是主體,評委點評的時長、內容量均與書信朗讀部分存在差距,且節目存在投放廣告、收取會員費用等盈利行為,不應認定為合理使用。
在庭審結束前,節目方表達了與三毛家屬的和解意願,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三毛,原名陳懋平,後來自己改名為陳平,作品風靡兩岸。1970年代後期開始,她的作品在台灣擁有許多讀者,1989年她首次返回大陸家鄉,即使在1991年時過世,至今在大陸仍然有龐大的讀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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