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內蒙古前政法委書記、巨貪邢雲的妹妹因受賄等罪一審獲刑16年。(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0年3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3月9日,中共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燕菊因受賄等罪一審獲刑16年。邢燕菊是被判處死緩的內蒙古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之妹。而邢雲是中共十八大後落馬的內蒙古第六名省部級官員。
據陸媒報導,呼倫貝爾市檢察院3月9日發布消息稱,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燕菊(副廳級)因受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審獲刑16年。
邢燕菊被指先後利用擔任呼和浩特市房產局副局長、局長,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區長、區委書記,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5125萬元,構成受賄罪;邢燕菊明知涉案錢款為犯罪所得而進行轉移、隱瞞,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2019年4月29日,內蒙古檢方以「涉嫌受賄罪」決定對邢燕菊實施逮捕。5月11日,邢燕菊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10月邢燕菊被起訴。
邢燕菊被指控對抗審查調查,轉移隱匿涉案財物,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長期亦官亦商,與私營企業主相互勾結,謀取私利;違規將單位的公車與企業人員車輛互換使用,違規在私營企業報銷個人費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調動和安排工作方面為相關人員提供幫助,為私營企業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與被決定逮捕時相比,邢燕菊的罪名多了一個,即「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在檢方對邢燕菊決定逮捕的同一天,她的哥哥邢雲被開除黨籍。
邢雲因貪腐4.49億余元,於2019年12月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緩期執行二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
現年68歲的邢雲曾任伊克昭盟盟委書記、鄂爾多斯市委書記,2001年12月躋身內蒙古黨委常委,任包頭市委書記,5年後任內蒙古政法委書記。2012年2月,邢雲到了人大任職,履新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8年10月25日,退休兩年多的邢雲落馬。
《財新網》曾引述內蒙古消息人士指,邢雲可能與「明天系」掌門人肖建華有關聯。內蒙古包頭是肖建華妻子的家鄉,也是「明天系」上市公司集中地。2018年1月陸媒曾發文起底肖建華的發跡史,調查發現,肖早年曾多次突擊入股包頭國企,將企業操作上市,接著主導其發展直至實現最終控制。邢雲在包頭經營多年,正是肖建華麾下的明天繫在內蒙古進入快速發展時期。
邢雲落馬後,引發內蒙古政法系統大震盪,多名官員先後落馬。2018年10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孟建偉被查,他落馬時,已經退休1年。
2019年6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廳長趙雲輝落馬。趙雲輝早年長期在包頭市公安局工作。2013年5月,時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的趙雲輝履新公安廳副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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