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 ZHAO/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9月21日訊】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2019年4月指出,美國必須贏得5G的競賽。中國電信巨頭華為於2月份在官網上表示, 「華為在5G解決方案領域保持絕對領先的優勢」。全球電信研究公司Analysys Mason 4月的報告則指出,在5G準備程度排名中,中國和美國並駕齊驅,位列全球第一。
在5G的關鍵競賽中,美國和中國,究竟誰才是引領者?美國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高級副總裁詹姆斯·劉易斯(James Lewis)最近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認為,中國所謂稱霸5G市場是政治宣傳,中國目前不可能贏得5G的競賽。
為什麼贏得5G競賽如此重要?
詹姆斯·劉易斯:「我不喜歡競賽這個比喻。這不是一場競賽。不過人們可能回想起了4G,上一代電子通信。如果你能快速部屬電子通信,你就會在創新中領先。就拿4G來說,4G是應用程序經濟,10年前是不存在的。它是你能在智能手機上所作的一切事情。5G移動通信將應用程序經濟發展到了物聯網中,進入到網際網路的下一代。所以對於想要在創新和經濟增長方面引領前沿的國家來說,把5G發展好是十分關鍵的。我不覺得這是個競賽。」
中國目前是否在5G領域處於領先地位?
詹姆斯·劉易斯:「中國目前表現不錯,但是他們自詡稱霸5G市場的說法是政治宣傳,尤其是有些中國公司說他們是唯一能在5G市場生存的公司。那不是真的。目前確切的是,所有中國公司都完全依賴美國供應商來做5G。誰領先,誰落後,我們不要搞混了。華為真正的優勢在於他們利用國家的支持打擊競爭對手的價格。他們的技術沒有那麼好,只是還行。要說技術領導地位,那還是要數美國和日本。5G部署方面,亞洲和美國領先,歐洲其次。不能說某一個國家稱霸5G,但是沒有美國的零部件,你就沒法做5G設備。」
美國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來贏得競爭,或者說保持目前的地位?
詹姆斯·劉易斯:「美國可以做三件事情。首先是讓人們知道,除了華為,我們還有別的供應商。華為不是唯一一個可以做5G的公司。雖然他們的廣告宣傳這麼說,但是那只是推銷而已。
第二,美國可以思考如何同合作夥伴們建立起保護5G通訊的標準和原則。目前電子通信並不安全。而且目前它正在改變,變得更像計算機網路,也更為脆弱了。
第三,美國可以考慮如何抵制掠奪式定價。掠奪式定價就就是利用國家資金降價,和競爭對手搶生意。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荷蘭決定向華為購買5G設備。華為獲知了競爭對手的要價,可能是通過間諜手段,然後給出了比該價格低30%的要價。沒有人會無緣無故給你30%的折扣,除非他們有所求。美國必須抵制這些不公平的貿易行為,並且考慮要不要在購買5G技術方面補貼發展中國家。但是目前最需要遏制的就是掠奪式定價。」
如果中國贏得競爭,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詹姆斯·劉易斯:「我不覺得中國現在能贏。很多國家都傾向於從中國公司購買5G設備,主要是因為價格低,以及中國宣傳的只有中國能提供5G。這不是真的。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很多國家從中國買了4G設備,如果你在4G的基礎上疊加5G,就會獲得一些短期優勢。但是長期來看,電信創新主要還是在美國和日本,而不是在中國。5年之後,從華為購買設備的人可能會受困於舊的技術。新的、更便宜也更好的科技將來自美國。」
美國商務部對華為的禁令有必要嗎?
詹姆斯·劉易斯:「我認為提醒華為美國反對他們的所作所為,是很重要的一步。但我不覺得這個禁令本身真在達到這個目的上發揮很大作用。它禁止的是商業部件,晶元,比如安卓軟體。讓華為用它們來製造手機是件好事,原因有幾個。首先,有些美國人覺得我們可以消滅華為。這是不可能的。中國政府很喜歡華為,原因有好有壞。它不會讓華為倒閉的。其次,繼續向華為出售商品能夠幫到我們的公司。華為是一個很好的顧客。禁令其實傷害到美國公司。我知道美國不僅想要給中國,也想給歐洲一個信號,那就是華為要依靠美國技術。好,我們現在已經發出了信號。現在讓我們把銷售情況恢復原狀。我不建議向華為出售設計或者生產型的設備,那會是個錯誤。他們會濫用這些設備。但是終端設備,比如晶元,當然是可以,為什麼不行呢?」
華為的禁令會不會影響美國推出5G?
詹姆斯·劉易斯:「不,禁令不會影響美國推出5G,因為沒有任何一家美國公司會使用華為的5G。所以禁令和美國推出5G毫不相關。那些大公司,比如AT&T, T-Mobile和Sprint,他們就不從華為進貨。所以禁令更會影響做部件的人,比如晶元製造商。他們會難以獲得相同的收入,支持研究和發展也會變得更困難。」
華為說美國並沒有提出證據證實它和中國政府有不當合作
詹姆斯·劉易斯:「他們反覆提及這個「確鑿證據」的說法,這很蠢。真正的問題是,你是否相信中國政府會尊重人權,尊重法治。答案是沒有一個國家相信他們。你相信中國政府不會利用華為嗎?華為長期以來進行商業間諜活動。中國在全球也有大規模的間諜行動,以及嚴重的人權問題。把這些綜合在一起,再加上201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規定中國公司必須與中國政府合作,這些公司毫無選擇。這不同於FBI要蘋果公司怎麼樣,蘋果公司把他們告上了法庭。它拒絕了他們並把他們告上法庭。華為和北京政府間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我不明白人們為什麼覺得沒有確鑿證據。類似的證據還有很多。」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