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立院三讀 陸資違法來台最高罰2500萬元(圖)

 2019-04-09 15:0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小字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中央社)

【看中國2019年4月9日訊】台灣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將未經許可來台中資最高罰鍰上限,從新台幣60萬元大幅提高到2500萬元,且可按次連續處罰到改善為止,遏阻中資違法投資。

永豐金控旗下的永豐金證香港子公司、永豐金證(亞洲)因為違法接受中資「龍峰國際」委託下單投資大同,並且涉入大同的經營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5月限期龍峰6個月出清大同股份並開罰60萬元。但外界認為裁罰金額過低。

行政院提案指出,近期有中資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台從事投資行為,影響資本市場秩序,為了有效遏阻中資違法投資行為,有修法調高罰鍰上限的必要。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之1條文,對中資違法來台投資,罰鍰從現行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大幅提高到12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命其停止、撤回投資或改正,必要時得停止其股東權利,並按次處罰到改正為止。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的公司,依規定投資的事業,應依規定申報財務報表、股東持股變化或其他指定之資料,且主管機關得派員前往檢查,投資事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罰鍰從現行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提高到6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命其申報、改正或接受檢查。

考量中資違法來台投資不乏有違規情節輕微的情形,因此三讀條文明定,若情節輕微者,得先限期命其改善,已改善完成者,免予處罰

来源:中央社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