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正清(左)(推特圖片)
【看中國2019年1月19日訊】中國廣東省司法廳1月16日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正式吊銷維權律師劉正清的律師執業證,劉正清成為中國律師界因在法庭上發表的辯護詞而遭吊照的第一人。
廣東省司法廳文件含糊地表示,劉正清2016年在新疆及2017年在廣東佛山的法庭上為當事人辯護,發表的辯護詞內容屬於「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情形」,違法行為性質及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律師的專業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但整份決定書都沒有提及他的哪些辯護意見言行如何違反了律師執業管理規定及違法。
今年1月10日,廣東省司法廳發出公開文件,擬吊銷廣東律師劉正清的律師執照,要求他在15天內交回律師執業證。廣東司法廳指責劉正清在為新疆維權人士張海濤和廣東佛山法輪功學員李艷明做法庭辯護時,觸犯了律師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該條文規定律師在辯護時不得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的言論,但廣東司法廳的處罰文件並未提及有關條文內容,只以「應當追究法律責任」作出模糊解釋。
廣東省司法廳去年12月25日也曾向劉正清發出《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以及《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以劉正清在向法院提交的辯護詞中發表了所謂「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的言論,擬對他作出吊銷執業證的行政處罰,並於1月5日舉行相關聽證會。
劉正清當時拒絕參加,而希望旁聽的多人被強行抓走,更多人被拒門外。
當局在最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同樣刻意避免「危害國家安全」的提法,改以含糊的「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情形」取代。
劉正清曾就官方給出的處罰理由說:「他(官方)想吊銷你執業證就吊銷你執業證。現在無法無天了,這個政權已經瘋狂到頂了。」
他還補充說:「(政府人員)把我騙到司法局,說找我談話,然後把通知給我。讓我簽字我沒配合。(這件事)沒有任何徵兆。明天會不會被抓起來都不知道,現在我是心灰意冷。」
不過劉正清他表示,會把當局對他的打壓當成一份褒獎狀。
他說,「現在中國已經沒有法律,就是一塊遮羞布了。我無所謂了,把它當成是一張獎狀。因為我對中國民主法制努力了,也做了一點犧牲了,所以他打壓就當成獎狀好了。」
今年54歲的劉正清是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多年來主要為法輪功信仰者、上訪維權者及良心犯辯護,近年來代理了許多敏感案件。其中包括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案、武漢政治異見人士秦永敏案、新疆人權活動人士張海濤案、709大抓捕的謝陽律師案等。劉正清在代理這些政治敏感案件中,曾受到種種阻撓及威逼。
值得注意的是,劉正清律師正是在黃琦的前代理律師隋牧青去年突然遭到吊銷律師執業證後,才接手該案的。
針對劉正清律師被吊證一事,包括謝燕益、祝聖武、丁家喜等25名律師此前曾聯名發緊急呼籲書,表示「有理由懷疑此次處罰是徹頭徹尾的打擊報復行為,意圖全面消滅敢言善辯的優秀律師」;「特別擔心司法行政機關此次處罰將使律師職業失去基本作用」。
呼籲書敦促廣東省司法廳不要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口號下,與法治背道而馳,愈行愈遠。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