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7歲的香港男子鄧龍威(右),18年前被指涉藏毒扣查11年,7年前被判囚終身監禁,但他一直呼冤遭受「黑獄」。
【看中國2018年7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現年47歲的香港男子鄧龍威,18年前被指涉藏毒扣查11年,7年前被判囚終身監禁,但他一直呼冤遭受「黑獄」。18年過去,他已經出版2本書,披露菲律賓警方疑似製造假證供的詳細過程。
19日入境 菲警方稱1日開始監視
《蘋果日報》報導,鄧龍威目前在菲律賓New Bilibid Prison服刑。據悉他2000年曾因失戀前往菲律賓找朋友一起度假散心,結果捲入販毒漩渦,被指販運8公斤冰毒。他最近將出版新書《黑獄第6330天獄中秘聞》,書中披露,自己當時被菲律賓當局扣查整整11年才正式審訊。2011年審訊時有警官在庭上供稱,當局從2000年6月1日起派員監視疑人,又指鄧於6月12日曾經返回香港。但鄧堅稱,自己是在當年6月19日才首次抵達菲律賓,因此當局不可能在12起就菲律賓見到自己。
鄧目前準備向當局提出終極上訴。經歷整整18年,最近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才代表鄧會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並向港府索取當年鄧的離港紀錄,以證明他是在當年6月19日才首次抵達菲律賓的「不在場證據」。
菲警迅速銷毀證物
雖然未知事件事情如何,但香港鄧龍威關注組義工Lisa指,關注組透過非正式途徑取得菲入境部門紀錄,上面顯示鄧的入境時間,與鄧說的相吻合,然而不幸2011年審訊的部分文件已經散失、當年的代表律師也已經退休,因此這些文件無法在當地終極上訴中使用。而謝偉俊則表示,港府如果能夠協助,提供離境紀錄,將會是很有力的「不在場證據」。
離奇的是,案發後,菲律賓當局迅速將涉案的8公斤冰毒及證物銷毀,並推搪說恐防冰毒被不法利用。
去年,鄧龍威哥哥曾接受蘋果日報訪問表示,菲律賓貪污情況嚴重,「2000年暑假期間,我突然收到菲律賓當局的Fax和email,不是打電話給我,他們說,你弟弟因販毒罪被捕,二十萬可以幫你帶他出來,其中十萬元給法官,五萬給某一批警察,其餘五萬又說給另一批警察。」而從鄧被扣查到提堂,竟用了整整11年,期間鄧不准保釋。而鄧出版第一本書的時候,就曾被菲律賓當局警告不准再寫書。
鄧龍威稱遭槍指頭逼簽名
對此,鄧憶述:「他們將我身上財物,包括銀包、電話、手錶搶走,當初我以為是打劫,其中一個人細細聲在我耳邊用英文說『我是警察』,後來二人夾我去路邊一架私家車,載我去警察總部掃毒組的辦公室,我見到張泰安和其他華人,我才知道他們是警察。」並要求他拿出二百萬披索,就會「沒事」。但鄧沒有理會。
鄧表示,結果自己和張泰安等八個人,被押往馬尼拉班乃大道(Panay Avenue)一所公寓內,「被上演」一場警察當場逮捕毒犯的大戲,「我們進去單位,其實當時已有三、四個警察在場,我們一進去,警察跟我們說讓我們走出單位,五分鐘後要我去開門,我開門後,警察會拿出搜捕令,叫我在拘捕令簽名。他們『搜』出冰毒,鋪在枱面上,強迫我們在毒品包裝上簽名,起初我們當然不肯簽,結果他們用槍指住我們的頭,不簽就會槍殺我們,我好害怕,被迫在八公斤冰毒上簽名,簽完還要拍一張大合照。」
他表示,「我的案件仍在上訴中,初審用了十一年,在這十一年時間,菲律賓政府沒有提供華語翻譯,審訊是非常不公平,法官說沒有資源,翻譯要犯人自費,每堂三千披索。所以我希望香港各界人士能為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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