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6月16日訊】(看中國記者憶文綜合報導)移民局發布新規,美國臨時綠卡持有人申請轉換為永久綠卡,在臨時綠卡過期但尚未獲得批准時,在美國的居留期將延長至18個月,此前是12個月。
美國移民局(USCIS)發布公告稱,從2018年6月11日開始,遞交I-751表或I-829表的申請人,將收到I-797表格的收據通知,可以連同申請人的I-551表格(永久居民卡)一起提交,作為他們的永久居民卡到期後18個月裡,可以繼續在美國居留的證據。
外國人和美國公民結婚獲得的綠卡,是「有條件永久居留身份」,即臨時綠卡,有效期為兩年,持有人需要在到期前90天提交I-751表,申請移除綠卡條件的限制。每年大約有十六,七萬的美國公民娶了外籍新娘或嫁了外籍丈夫,辦理美國公民配偶來美的申請。
投資移民獲批後,會拿到有效期為兩年的綠卡,企業家申請移除綠卡的條件限制,需要在臨時綠卡到期前90天提交I-829表。
移民局說,由於過去一年,I-751表和I-829表的處理時間有所增加,移民局將臨時綠卡過期後可以在美國居留的期限從12個月延長至18個月。
此外,對於截至2018年6月11日已遞交I-751表或I-829表,但尚未獲得批准的申請人,移民局會發給新的I-797表行動通知,這些I-797通知也將作為申請人永久居民卡到期後18個月繼續居留的證據。
對於移民局的這一新規,紐約資深移民律師李進進表示:「這個改變反映了移民局在處理這兩類表格,就是I-751表格和I-829表格方面,比過去計畫的時間要長。那麼,它(移民局)臨時的把它安排到18個月,只是這樣的一個安排。沒有說其他的更多,只是反映了過去一些案子拖延的狀態。目前,這種改變沒有實際意義。」
針對有效期再超過一年半的期限以後,應該如何處理的提問,李進進律師說:「你拿著這個通知,到當地的移民局,再蓋一個章說,我的I-751表格或I-829表格還在等待當中。移民局通常都會再蓋一個章,讓你繼續留在美國,讓你合法在美國生活,以及在美國到其他國家的旅行。」
移民局提醒臨時綠卡持有者需要注意的一點:如果計畫在美國境外居留一年或一年以上,應在離開美國之前提交I-131表申請重新入境許可。
永久居留身份後只要以保留有效的非移民簽證,出境可以入境,不需要申請預先入境許可。在美國取得政治庇護者或以難民入境者,出境不需要申請「預先入境許可」,但要申請難民護照出境方可回到美國。
獲得美國綠卡,實際上就是獲得一些國家的簽證。美國綠卡持有人如果訪問加拿大、墨西哥、瑞士、多米尼加、牙買加以及其他一些加勒比海的島國,不需要訪問國簽證,可直接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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