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接到「這樣的電話」你的隱私已經被洩漏了(圖)


公共場合Wi-Fi不要隨意連接,更不要使用這樣的無線網進行網購等活動。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接到類似於房產仲介、商鋪銷售、培訓機構、抵押貸款等廣告電話。在接完電話的同時,我們很可能會產生一個疑問;我們的電話號碼等個人訊息是怎麼被別人知道的呢?

從法律層面上來說,就是我們的個人訊息被侵犯的一種表現形式。下面我們通過一個案例進行詳細解讀:

案情:

某甲是房地產公司的一名員工,平時負責購房登記、備案工作,其掌握著大量房主的個人基本訊息,比如姓名、電話、住址、工作地點,甚至工資大體收入、貸款情況等。某甲有一個朋友某乙,是裝修公司的,某乙銷售其裝修的渠道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網站上做廣告推廣,另一種是電話銷售,然後工作人員上門營銷。

第二種銷售方式就需要知道戶主的姓名、電話、住址等個人訊息。於是某乙就和某甲串通一氣,某甲提供給某乙這些戶主的個人基本訊息,某乙給予某甲一定的報酬,並且如果某乙根據某甲提供的個人基本訊息銷售成功,還分給某甲一定的分成。就這樣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裏,某甲給某乙提供了幾千份戶主的個人訊息,某乙支使員工給這些戶主打電話,上門推銷,嚴重地侵犯了這些戶主的個人隱私。某個小區裡的幾位戶主是鄰居,因不堪其擾,然後一起報警了,稱這家裝修公司一天打好多電話進行騷擾,並且派人到其家裡推銷宣傳,派出所依法對某乙進行訊問,並正式立案調查。

解析:

本案中涉及到的罪名是侵犯公民個人訊息罪。

本案中某甲利用職務之便就自己掌握的個人訊息私自提供、出售給別人,並且數量之多,達幾千份,已觸犯刑法的相關規定,應對某甲依照侵犯公民個人訊息罪定罪處罰。同時,某乙和某甲是共同侵犯他人的個人訊息,與某甲構成共同犯罪。要注意的是,單位也是本罪的犯罪主體,所以也可構成單位犯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相應的刑罰。

那麼,公民個人訊息包括哪些呢?「公民個人訊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訊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分,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訊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通信通訊連繫方式、住址、賬戶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怎樣更好的保護好個人訊息?律師建議:

1、公共場合Wi-Fi不要隨意連接,更不要使用這樣的無線網進行網購等活動。如果確實有必要,最好使用自己手機的網。

2、手機、電腦等都需要安裝安全軟體,每天至少進行一次對木馬程序的掃瞄,尤其在使用重要賬戶密碼前。每週定期進行一次病毒查殺,並及時更新安全軟體。

3、來路不明的軟體不要隨便安裝,在使用智慧型手機時,不要修改手機中的系統文件,也不要隨便參加註冊訊息獲贈品的網路活動。

4、設置高保密強度密碼,不同網站最好設置不同的密碼。網銀、網購的支付密碼最好定期更換。

5、盡量不要使用「記住密碼」模式,上網後注意個人使用記錄。

6、到正規網站購物。查看消息或者瀏覽影片時,一定要去正規的網站,有時安裝了殺毒軟體,也不能保證電腦不會感染病毒。尤其是購物的時候,會涉及到網上支付,使用正規且有保障的網站,安全係數更高。

7、不隨意打開陌生郵件。不隨意接收或打開陌生郵件,打開郵箱,看到陌生人發來的郵件千萬不能輕易打開,尤其是看到中獎或者是獎品認領等帶有誘惑性訊息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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