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龍口中的「敗類」其實就是文革時代「壞分子」的翻版(圖)
影星成龍資料圖(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3月13日訊】成龍等演藝圈的人士在「兩會」上提出要「立法嚴懲敗類」,一石激起千層浪,頓時全國網友議論紛紛。大家都知道「敗類」這個詞其實是跟小人、人渣、腦殘、禍水、賤人、鼠輩等詞語一樣,屬於市井中罵街的詞彙,在法律上並無明確的定義,怎麼在立法中界定「敗類」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
「敗類」這個詞其實與文革中的壞分子有點異曲同工。大家知道,在文革中有個著名的「四類分子」。四類分子是哪四類呢?其實就是地主分子、富農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壞分子,這四類人屬於「無產階級專政」的對象。在實際工作中界定前三類人具體標準大致是,譬如說你父輩是勤勞的農民,家裡有稍微好一點房子、有一些土地,這樣就可以被界定為「地主」或者是「富農」;譬如你曾經在解放前當過政府公職人員、當過兵、當過警察,你就可能屬於「反革命」。
但是,關於壞分子,大家就不容易理解了,什麼人才是壞分子呢?其實,與有產階級的「地主」、「富農」和當過舊政府工作人員、當過舊軍隊士兵、舊警察的那類「反革命分子」不同,壞分子主要是指在男女生活問題上犯過錯誤的那部分人。這些人的祖上沒有財產、也沒有嚴重的歷史問題,但是,他們可能未經組織的允許跟別人約過會甚至是睡過覺,這就成了「壞分子」。
1965年在「四清」工作團動員大會上,中共青海省長王昭按照毛澤東的口徑,規定了嚴格的八條紀律,工作隊員違犯者,一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工作隊員不准帶吃的、喝的,不准下館子,違者開除公職,是黨員的要開除黨籍;和女社員發生兩性關係的,以壞分子論處。壞分子就是這麼來的。文革後期壞分子有些擴大化,什麼偷聽敵臺、投機倒把、打架鬥毆、甚至不聽交警指揮亂停車都會被批鬥成壞分子,這是後話,但是「壞分子」的主體還是男女關係有問題的人。
一個人一旦成為「壞分子」,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則立刻會砸到他身上。輕者單位批鬥、再重者判刑勞教,當然還有被槍斃的。當年,在各種批鬥會中最有意思的就是批鬥「壞分子」們,在那種批鬥會上,壞分子們必須老老實實如實交待,不但描述準確,而且還需要有動作,不表演就打。現場可謂是表演得淋漓盡致、不堪入目。在某種意義上講,那種批鬥會非常類似現在的黃色小說廣播加某些旅遊國家常有的成人秀。
跟「壞分子」一樣,「敗類」也不好界定。如果某個人養了私生子卻不負責任、將跟自己演戲的女演員全部潛規則、吸毒、賭博無惡不作,這個人說他是敗類那絕對是沒問題的,但是,如果我們就此就將這個人抓起來恐怕是不能服眾。當然,如果有上述行為的人自己提出一個法案要求懲治沒有上述行為的人,甚至要求給中國所有人建立一個道德檔案,那恐怕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笑的事情了。如果立法對「敗類」進行嚴懲、那麼對「腦殘」、對「西方觀念嚴重者」是不是也該嚴懲?如果這麼立法,那麼,恐怕到最後連豬搶食都可能屬於犯罪了。
什麼人才是壞分子呢?
「嚴懲敗類」這個詞並不是成龍這些人的原創,大家還記得前幾年在網上大罵「不愛國的人都是敗類、人渣」的貴州省副省長陳鳴明吧?他恐怕才是成龍們要懲治的這類「敗類」的原創,只不過,成龍們把他當年的思想更向前推進一步而已。成龍們的提案建議,將嚴重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格、侵犯中華民族尊嚴、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的行為納入刑法處罰的範疇。只是,成龍們把愛國的定義嚴重歪曲了而已。如果不擁護某個領導,不和政府在言論上保持一致就是不愛國、就是敗類的話,那麼敗類最多的地方就應該是美國,因為他們那裡有很多人並不擁護川普(特朗普),不擁護共和黨,是不是美國也需要有議員建議「立法嚴懲敗類」?
當然,成龍們也有將宣揚日本軍國主義、法西斯主義及日本武士道精神的行為納入刑法處罰的範疇的建議,這點看似有某些合理之處。但是,在國家沒有在法律上對納粹言論、文革言論、崇日言論進行全面禁止的情況下,只嚴懲單純崇日似乎有選擇性立法之嫌,希望政府能夠恪守個人權利的底線,不可以全方位控制公民的行為。
那麼,我們回頭再看成龍等人的這個建議,我們會不寒而慄。這個建議如果真的得到某種立法上的認可,那麼,每個中國人的頭上將出現一個無形的「緊箍咒」,因為你不知道你什麼時候就會成為「敗類」。尤其是這種事情隨時可能擴大化,想要懲罰誰就說誰是敗類,就像文革可以隨便指責某人是叛徒、內奸、工賊、壞分子一樣。
文革時期的「壞分子」讓很多人蒙冤,如果這次成龍們的建議在法律上能夠通過,我相信,今天在網上高喊著「愛國」的某些人非常有可能在某天成為他們今天跳著腳要嚴懲的「敗類」。因為,「緊箍咒」是每個國人頭上都有的,只要是有需要,今天的「愛國者」明天就可能成為「敗類」,只要是有人看你不順眼或者是你不小心失言了,你就可能大禍臨頭。
所以,關於成龍們的這個「嚴懲敗類」提案,我寧願是把這事兒當一個笑話看也不想它真的變成現實,因為,「嚴懲敗類」提案一旦通過,我們將進入一個「亞文革」時代,人人自危、萬籟無聲。法律不應該是模糊的,也不應該成為某種「武器」。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