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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發聲明支持人大決定 反駁大律師公會(圖)

 2017-12-30 16:3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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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昨晚發表聲明,反駁大律師公會質疑人大常委就一地兩檢決定沒有法理依據,通篇均引用人大解說
港府昨晚發表聲明,反駁大律師公會質疑人大常委就一地兩檢決定沒有法理依據,通篇均引用人大解說,無視法律專家意見。(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2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大律師公會29日凌晨發表措辭強硬的聲明,批評人大常委會對一地兩檢的行政決定漠視且閹割《基本法》,直言是「主權移交後法治的最大倒退」。港府昨晚則發表聲明反擊大律師公會,堅稱人大的決定「具有法律效力」,並稱西九龍站內的內地口岸區是「處於內地」、並指因此「不違反《基本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午則稱大律師公會「不能以普通法角度解釋《基本法》」、並「暗示」如果有市民就一地兩檢提出司法覆核,人大就會釋法。

《蘋果日報》報導,港府於昨日晚上約7時發表了近2000字聲明回應大律師公會及社會的批評意見,並重點反駁有關「人大常委會缺乏法理依據」的質疑,反而引用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日前在記者會上指人大「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言九鼎」、「有最終決定權」的解說,推稱:「法律專家對同一問題往往有不同看法,因此不同人士對(人大)決定背後的法律理據有各自的看法當然可以理解,但不代表決定沒有法律基礎。」

港府更以人大的解說,即「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是『處於內地』」,並堅稱一地兩檢沒有違反《基本法》第18條,即「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內地法律,否則不在香港實施的決定」,並稱香港需要「尊重人大常委會在國家憲制中的地位與權力」,反映港府支持「人大決定即具有法律效力」的立場。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午亦反駁公會聲明,並強調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是「符合憲法、符合《基本法》」。被問及如果港府在接下來本地立法程序遇到市民提出司法覆核,會否引致人大釋法,梁更表示自己「相信會釋法」。梁又同時「警告」所有前往西九龍站的市民「要遵守內地法律、否則後果自負」。

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表的聲明表示,草案所引述的《基本法》條文「沒有一條能夠為港府實施一地兩檢提供法理基礎」,並提及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指「內地法律只在西九龍站內的內地口岸區實施,而非整個特區,因此不違反《基本法》第18條」的說法,是「完全漠視及閹割《基本法》」。聲明形容,如果有關說法成立,則「意味著內地法律可於香港境內由港府指定的任何地方(例如高等法院大樓)執行」。

公會亦表示,對人大常委會表明港府「應當立法保障一地兩檢安排得以落實」的措辭感到震驚,認為有關說法無異於日後人大常委會可以任意解釋及定義法律條文,形容是「沒有前例的舉動」及「香港特區成立並落實執行《基本法》後的最大倒退,嚴重衝擊『一國兩制』的實施及法治精神」,港府亦不能單純以「人大常委決定」作開脫,無視立法所須的法理基礎。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批評,指大律師公會的聲明已經清晰地從法理角度說明人大決定缺乏理據,是最有力的法律專業意見,而港府卻把公會及憲法專家「當成透明」、屢勸不聽,直斥特首林鄭月娥為了完成「政治任務」,不惜犧牲「一國兩制」,直言林鄭是「香港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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