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右)。(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2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律政司日前向立法會財委會提交財政文件,文件透露律政司在2016/17年度斥資2.9億元聘請私人職業律師打官司及支付工程糾紛仲裁費用,當中包括控告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好用近1400萬元,以及覆核取消6名非建制派議員資格中耗用665.3萬,而有關案件仍未完結,最終可能耗費將更高。
《蘋果日報》報導,律政司提交的文件中顯示,2016/17年度共外判528宗民事及32宗刑事案予私人執業律師,總開支與過去3年相若。當中耗費最大的是控告曾蔭權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律政司聘請了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本地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及大律師黃佩琪代表,至今年3月底財政報告結算前已經花費了1368.8萬元。曾蔭權月前就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提出上訴,將會於明年聆訊;至於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於今年9月重審,故無列入有關財政文件,因此律政司用以控告曾蔭權的耗費將多於1400萬元。
去年立法會選舉中當選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香港眾志羅冠聰、社民連梁國雄、獨立候選人劉小麗和姚松炎分別先後被時任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人大主動釋法後提出覆核,最終6人被取消議員資格。律政司當時聘請的私人律師,包括資深大律師莫樹聯、余若海、大律師孫靖乾及馬耀添,共花費665.3萬元。至於控告「雙學三子」及13名反對東北發展的社運人士案件,則不包括在該財政年度中。
此外,律政司在立法會選舉期間,曾聘請3名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就《基本法》提供法律意見,包括候選人提名及選舉程序,涉及121萬元。有關意見或許與當時取消新界東參選人、本土派梁天琦的參選資格有關。
至於工程仲裁方面,律政司在本年度共花費6043萬元,用以委聘律師解決與工程承建商的糾紛,共涉及15宗個案。當中耗費最多的是中國建築工程(香港)在彩雲道及佐敦谷發展低判工程的申索案,斥資1670萬元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工料測量專家及地盤工程專家等參與仲裁。
律政司表示,一般政府在4種情況下會外判案件:案件需要特殊專家意見;律政司裡沒有適合的律師可以代表港府出庭;需要尋求外界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或服務;以及基於案件複雜程度等所需要的時間。
立法會議員兼大律師陳淑莊表示,律政司聘請外判律師涉及大量公帑,針對某些案件、如取消6名議員議席等案件「是否需要用到如此資深的大律師」,認為律政司有必要向市民交代聘用私人律師的準則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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