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12月26日訊】按照華人的傳統習慣,收養子女一般不願意被外人知道,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孩子。但是如果在填寫法律文件時,不如實陳述則被判定為隱瞞,華裔女子吳某就是因為把養子稱為親兒子,結果在2015年被加拿大移民部判定5年內拒絕入境。2017年吳某持短期簽證,準備探望身在加拿大的女兒時被拒絕入境,吳某將移民部告上法庭,要求對此進行司法覆核。但法官駁回了吳某的上訴。
「加國無憂」報導,據法庭文件顯示,吳某於2009年申請移民加拿大。在申請中,她將姓張的丈夫和10歲兒子列為附屬申請人。但移民官對其兒子的出生證產生疑問,要求吳某提供親子關係的基因測試證明。2014年3月,基因測試結果證實,吳某與兒子之間沒有血緣關係。
移民部隨即給吳某發函要求其解釋,並稱由於她向移民部提供虛假文件和不實信息,她面臨若干年不准進入加拿大的懲罰。
其實吳某心知肚明,兒子是她領養的,並沒有血緣關係。在接到加拿大移民部要求提供基因測試證明的通知後,吳某主動遞交了領養證明。
吳某還通過律師做出解釋,稱她在移民部要求基因測試前,還沒有辦好領養手續,為此對外稱其為親生,這樣做只是出於保護孩子的良好願望。因在中國領養的孩子,容易在學校中受到欺凌。
不過,2015年,移民部再次致函吳某,告訴她因提供虛假不實信息,被拒絕入境加拿大5年。
申請移民時不實陳述,華裔女子被拒入境加拿大。(圖片來源:Pixabay)
2017年2月,吳某獲取短期簽證,準備探望身在加拿大的女兒時被拒絕入境。吳某將移民部告上法庭,要求對此進行司法覆核。但法官駁回了吳某的上訴。
報導出來後,有網民評論到:「華人口中所謂的收養,實際上多是侄兒或外甥,這種例子在華人移民中常見,目的就是想把未成年的親戚帶出國。」
也有網民質疑:「兒子十歲了還沒有辦理領養證明?這是個什么兒子?就會撒謊。」
「加拿大政府大家講個信字,如果有日佢唔信(他不信)你時,保證麻煩到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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