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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以國家名義殺人不犯法(圖)

 2017-11-07 12:4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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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昨日在一個論壇上表示,「以國家名義,很多人類社會不能接受、不合法的事情都可以做,包括殺人」,指香港人應「認清與國家的關係」,言論引起社會譁然
梁振英昨日在一個論壇上表示,「以國家名義,很多人類社會不能接受、不合法的事情都可以做,包括殺人」,指香港人應「認清與國家的關係」,言論引起社會譁然。(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1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前特首、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出席一個為題「國家與香港」的論壇,在致辭中表達自己對中港關係的看法,亦就近日《國歌法》議題重提佔領運動期間校園內有學生「不尊重」國歌的事件,並稱「應追溯有關人士的責任」。梁在發言中大談「愛國」,更以「以國家名義殺人不犯法」的論述指出「國家」的超然地位,指港人要「認識這種關係」。

《蘋果日報》報導,梁振英在發言中表示,香港年輕人「應該認識正確的國家觀念」,並指在此之前,要先了解國家的「概念」。梁其後闡述所謂的「概念」,指「國家是人類社會最大的利益集團,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經濟、國防的競爭,也是以國家的名義比拚。」梁再進一步演繹指,「有一種行為,古今中外,都是犯法的,那就是殺人,而且會被處以極刑。但有一個例外,古今中外都有這個例外,就是以國家的名義殺人,是不犯法的。」更指出「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鬥爭』,本質就是這個(指殺人)」。

梁更明言「本來在人類社會不能接受、不合法的很多行為,只要以國家名義作出,有時是可以接受及合法的」,並指香港「作為國際城市,香港人要認識國家之間的關係」。

有關言論引起香港社會譁然,有香港市民直言對梁振英的言論反感,「感覺像是赤裸裸的威脅,威脅香港人如果不聽話就要被殺」;有港民表示「梁振英完全沒有香港核心價值觀,沒有尊重人權、自由、法治的觀念,一個正常的人是不可能說出這樣子的話來」;有學生認為「國家只能按憲法『執法』、監控國家政府的權力應在人民手上,不然人就跟農場裡養的畜生一樣、想殺時就殺,太恐怖了」;也有網民諷刺指梁「果然跟中共臭味相投,一個竊國的政權、再用國家名義做任何事以至殺人都可以合理化?當人民群眾是智障?」

梁於論壇中更大談「陰謀論」,指「香港人是世界各地中最無國家觀念的人」,並稱是「英國多年的陰謀」,認為「英國人處心積慮在香港製造一群無國家觀念的人」,因而導致「香港社會目前的撕裂情況」。他又以《國歌法》為例,指香港人「都應有責任尊重國家標誌」,舉例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香港各大學畢業禮奏國歌時有學生高舉黃傘的行為,並指那些「對國歌不敬」的人「應該要被處理」。

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回應事件指,當年「學生抗議的對象是梁振英」,認為即使有不尊重國歌行為出現,也應由學校自行處理,政府或警方不應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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