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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醫學公司誘港員工「賣血」 稱作科研用途(圖)

 2017-10-15 15:0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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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再生醫學國際有限公司前主席高敬德曾以1880萬元投得張曉明書法。
中國再生醫學國際有限公司前主席高敬德曾以1880萬元投得張曉明書法。(圖片來源:網絡論壇)

【看中國2017年10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在香港上市的「中國再生醫學國際有限公司」,被揭向員工發出通告,以「200元津貼及一天假期」為鼓勵香港員工「捐血」予公司「做內部研究用途」,並表明以後還會有類似需求。有關事件引起香港各界批評,質疑員工在僱傭關係下難免受壓「捐血」。

《蘋果日報》報導,中國再生醫學國際有限公司(CRMI)於2001年在香港上市,本來是一家商業顧問服務公司,名為邦盟匯駿國際,直到2008年收購陝西一家醫學科技公司後,才易名為中國再生醫學國際。其董事會前主席為政協委員、香港中華文化總會會長、新恆基集團主席高敬德。新恆基集團負責向港府多個部門、中聯辦及駐港解放軍等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高更於去年民建聯晚會以1880萬元投得張曉明的書法作品。

CRMI集團在香港及大陸設有多家子公司,根據年報,其過去5年均錄得虧損,2016年更虧損2億元。

CRMI日前向香港員工發出一份簡體字通告,稱需要血液來「檢驗細胞儲存業務的科學性」,鼓勵員工「志願捐血」,並會褒獎捐血員工「200元營養津貼及一天例假休息」。通告末段亦表明「將來會繼續有試驗需求」,「志願捐血」員工會被安排到位於沙田科學園的子公司「百奧生物科技」取血。

香港目前無法例規管「取酬捐血」行為。衛生署接受媒體查詢時表示,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任何將人體器官(包括血液)切除,再移植到另一人體內並作商業交易,即屬違法;但有關法例並無提及科研用途。立法會醫學界議員陳沛然指出,如果需要血液進行科學研究,一般須根據程序向研究大學申請,經校方的道德委員會同意才可收集血液,但認同現無法例規管私人機構。

工黨副主席李卓人批評CRMI此舉不洽當,直斥「員工幫你打工,還要賣血,這不符合常理」。李認為即使公司強調捐血是「自願性質」,但在不平等的勞資僱傭關係下,僱主有操控員工的「生殺大權」,質疑「所謂自願都會有被逼迫的成分」,「員工會擔心如果自己不捐血,會否受到差別待遇」,李建議有關公司應向公眾招募自願者,否則引人懷疑。

除捐血風波外,CRMI日前亦被揭向香港及大陸員工發出通告,將員工工資與業績掛勾,如果表現不佳就會扣減薪金,最多可扣2成工資,而市場及銷售部門員工的扣薪比率可以更高。由於扣薪不同減薪,不涉及雙方就僱傭合約達成協議就扣減薪金,有關行為可能違反香港《僱傭條例》。條例列明只有在員工損壞僱主財產等特殊情況下才可扣薪,如果非法扣減工資,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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