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推霸王條款 網友痛批 博主轉臺(組圖)
新浪微博推「霸王條款」(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9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新浪微博近日推出新版《用戶服務使用協議》,規定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信息,將授權新浪微博作為「獨家發布平臺」。規定一出立刻引發巨大反對聲音,被指是「霸王條款」。
新浪微博推「霸王條款」
9月15日晚,新浪微博以發送彈窗消息模式,要求用戶同意新的使用協議。
協議提及,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信息,不論內容是否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可保護客體,用戶同意不可撤銷地授權微博平臺作為微博內容的「獨家發布平臺」,用戶所發表的微博內容僅在微博平台上予以「獨家展示」。
這意味著,哪怕是個人原創作品,只要在微博發布,該內容就不能再在微信、網志、討論區等網路平臺發布,除非得到微博平臺事先書面許可。
(新浪微博新版《用戶服務使用協議》截圖)
協議還稱,未經微博平臺事先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使用微博內容。採取「任何形式」的對侵權行為的控訴,獲取的全部賠償歸微博平台獨立所有。用戶承諾積極配合微博平臺行使上述權利,並按照微博平臺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和相關協助。
也就是說,如果用戶在微博發布的內容被第三方私自使用,微博有權對侵權者投訴或提控,用戶需「積極配合」。而賠償將由微博獨得,因為微博是用戶在微博上發布的內容的所有者。
(新浪微博新版《用戶服務使用協議》截圖)
專欄作家轉戰發布「頻道」
這兩條「霸王條款」一出,立刻引發巨大反對聲音,特別是眾多通過微博分享作品的創作者,紛紛表示要轉「頻道」發原創作品。
有專欄作家擔憂:「我每天看書看劇然後動不動寫幾千字發微博,寫了一年,集合了兩本書。以後怎麼辦?」
上海搞文藝創作的羅姓網友說:「既然微博新版的用戶協議出來了(當然是不合法的、無效的),但為了避免可能的無聊的糾紛,以後寫的現代詩和隨筆不會再在微博上發了。」
新浪認證的江蘇知名人文藝術博主「鹽一罐」也發「公告」:「暫時還不能確認新版用戶協議到底是否具有法律效應,出於謹慎考慮,從今天起所有文章、小說(包括片段)、攝影作品、MV、插畫暫時將不再直接在微博或以頭條文章的形式發布。但仍然會在更新後發布其它平臺的傳送門鏈接,方便大家跳轉觀看。有勞之前在微博這邊追文的朋友多動動手指了。」
人文地理攝影師,索尼簽約攝影師「美圖攝影日記-張千里」張貼空白照片抗議,稱「我的版權不給你!」
另有新浪認證的軍事博主質疑:「什麼叫‘用戶在微博平臺發布的內容版權無條件授予新浪微博’,你要按每千字付給用戶稿費啊也行啊,無條件授予版權,比空手套白狼還猛的嘛,直接明搶可還行,新浪是不是覺得自己公司做出的協議比《版權法》還大。」
攝影師「美圖攝影日記-張千里」張貼空白照片,稱「我的版權不給你!」(微博截圖)
針對網友質疑,微博官方16日凌晨發布《關於微博內容版權歸屬的說明》,刪除了上述「霸王條款」中用戶只能在微博上獨家展示的內容,改為用戶同意並授權微博平臺以微博平台名義就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以及,未經微博平臺事先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
不過,網友對新浪微博修改後的「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仍然不滿意和無法理解,16日下午,新浪微博再次發布聲明稱:微博上發布的原創內容,著作權理所應當屬於內容創作者所有,微博作為發布平臺只享有一定範圍的使用權。用戶對自己的原創內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發布到其他平台上。但是,未經微博平臺同意,自行授權、允許、協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發布的微博內容,是不能允許的。
新規或涉平臺惡性競爭
不過,也有分析認為,新浪微博出臺的新規是針對網路平臺「今日頭條」。《香港01》報導稱,「今日頭條」8月推出新功能,幫助用戶將微博等平臺發布的內容,定期自動發表到其旗下的社交媒體產品「微頭條」上。
當時,新浪微博管理員曾發布公告指,某「第三方新聞平臺」從微博抓取包括自媒體帳號內容在內的行為,微博毫不知情且並未授權。新浪微博稱將依法維權。公告中所指的「第三方新聞平臺」正是「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