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9月12日訊】中國在上世紀90年代後期曾發生過如此大規模的私有化,但中共高層卻明確否定這一事實,原因之一是,在所謂企業改制的過程中,中國當局徹底拋棄了以國企工人為主體的社會底層。這種拋棄是否具有政治正當性?只要與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轉型過程相比較,就會有明確的結論:
一、中國是唯一藉改革之名拋棄底層的社會主義國家
迄今為止,原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和政治轉型大致有三種模式:
第一種是中歐模式(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這些國家的轉型為異議知識份子所主導,他們的基本主張不是與原共產黨精英們分享權力或和解、寬容,而是通過清除共產主義污垢,儘可能鏟除共產黨文化的殘餘,況且,在多數中歐國家民眾的眼裡,共產黨政權不過是一個蘇聯扶植的傀儡政權,應當被唾棄。這些國家政治、經濟轉型的結果是,原來的共產黨精英多半未能從轉型當中獲得好處,大約三分之一的原共產黨精英的社會經濟地位下降,一半左右提前退休。
第二種是俄國模式,其結果是,原來的共產黨精英搖身一變成了民主派精英,然後他們分享轉型當中的好處,從中發橫財,同時民眾也在私有化過程當中獲得了一部分產權。這是典型的「老權貴帶入新社會模式」。
第三種則是中國模式,其主要特點是:中共當局把前30年毛澤東時代通過革命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即全面公有制和計畫經濟拋棄了,改用共產黨資本主義鞏固了毛澤東留下來的專制極權制度。在權貴私有化過程中產生的種種黑暗行為,例如紅色家族的瘋狂斂財所起的示範作用,導致官僚系統及整個國家高度腐敗。這種腐敗政治必然產生嚴重的社會分配不公。當財富與上升機會都被社會上層壟斷之時,佔總人口約80%的龐大社會底層必然產生對精英階層的仇恨,仇官、仇富情緒在全社會蔓延。
二、密室私有化凝聚成難以化解的社會仇恨
中國的轉型模式提出了一個許多研究中國問題的專家以前未曾重視的問題:經濟轉型究竟是有利於政治轉型,還是阻滯政治轉型?根據作者對中、俄及東、中歐前社會主義國家的觀察,其關鍵在於兩者的先後順序。當經濟轉型與政治轉型同步的時候,比如俄國的情形,由紅色精英「變身」而來的民主派不會反對民主化,因為他們發現,民主化的過程並不見得會妨礙他們利用以往的社會關係致富。但是,如果經濟轉型在政治轉型啟動之前便已完成,比如中國這種情況,已經成為資本家的紅色精英會強力阻止民主化。對他們來說,民主化不僅會剝奪他們的政治特權,還會追索他們非法獲取的財富。海外中文網站上經常出現網民發表的「民主化之後殺你全家」之類的言論,就是這種仇恨情緒的表現。
上述過程無異於政府縱容國企管理層夥同政府官員公開瓜分和掠奪國有資產,中國當局就算巧舌如簧,也沒法把這種掠奪解釋成正當行為。偶然見之於媒體的國企私有化案例,常常引發社會公眾的憤怒,因此,中國政府不許國內媒體討論私有化,也不允許學者發表有關私有化過程的調查報告,直到2011年,中國官方還堅持宣稱「五不搞」,其中就有一條「不搞私有化」。但是,這一謊言只是用來欺騙國內公眾,實際上,中國政府曾經委託世界銀行等國際機構在中國進行了幾次有關中國私有化結果的調查,調查報告都以英文發表在國外,以便向國際社會證明,中國早在1997年底就開始推進私有化,從而為2001年12月加入WTO成功地鋪平了道路。
在推行私有化的前後十來年當中,中共當局極少追究紅色精英們侵吞企業國有資產的行為。不僅如此,從1998年到2003年這段私有化高潮時期,中國政府關閉了國有資產管理局,製造了長達6年的國有資產監管「空窗期」,為權貴、國企經理廠長及官員們侵吞國企資產提供了方便。2003年以後雖然重新恢復了國有資產管理局,但私有化結果木已成舟,原來的國企廠長經理們已經堂而皇之變身為私營企業家。
三、中國私有化的明顯弊端
也許有讀者會問,共產黨國家的公有企業私有化,是不是只能採取這種辦法?程曉農研究過俄國和中歐數國的私有化過程,得出的結論是,這種由政府鼓勵並保護、允許共產黨幹部直接侵吞國企資產的私有化方式,只有中國採用;中歐各國的私有化基本上不讓共產黨幹部染指。如果把中國和俄國的工業企業私有化過程與結果作對比,可以看出中國式私有化的明顯弊端:
第一、中國政府從未宣布過企業私有化的具體設想,私有化過程是政府官員和廠長、經理策劃於密室,操作於黑箱,將工人排除在外而進行的。與之相反,俄國政府有統一的私有化方案,由工人投票決定選擇哪一種。
第二、中國工人大多是被廠長、經理以保留工作為條件強迫入股,不得不動用個人儲蓄。中國工人入股本廠之後,空有股東虛名,其權益卻得不到保障。與之相反,俄國工人對本企業入股基本上是自願的,用的是政府發的私有化券,他們的股東身份能得到承認,權益也有保障。
第三、在俄國,私有化之後,企業職工持有的本企業股份大約佔40%左右,比中國工人的10%多得多;俄國的企業經理層雖然也持有一部分股份,但比中國的經理階層少得多。因此,俄國的廠長經理靠他們個人控制的股份,往往無法把企業變成其私人控制之物。
第四、私有化之後,中國大約半數國企職工被解雇,廠長、經理藉解僱員工來降低企業成本(即減員增效),此舉得到各地政府的充分支持。與之不同,在俄國私有化過程中,解雇工人的情況較少發生。
第五、中國推行私有化之時,中國尚未建立保障失業工人的社會福利系統,失業工人沒有生活來源,加之企業廠長、經理大肆侵吞國有資產,這兩個原因導致了大量的勞資衝突。1995年全中國縣、市一級的勞動糾紛仲裁機構處理的勞資衝突為3.3萬起,2006年這個數字達到44.7萬起,2008年上升到69萬起。而俄國在私有化過程中社會福利制度仍然正常運轉,少數失業工人可以領取社會福利而勉強生存。俄國的廠長、經理在私有化過程中比較尊重工人的意願,勞資雙方很少因私有化而發生衝突。
西方有學者認為,共產黨國家的威權體制有利於經濟轉型和經濟發展,因為政府的強權可以克服來自民間的阻力,中國往往被他們視為一個最好的例子。他們全然忽視了這一「經濟轉型」過程完全漠視社會公正,剝奪了民眾的權益。這樣一種只有利於統治精英的制度安排,為日後中國的社會衝突埋下了深重的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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