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警察背摔婦女,旁邊的是被摔落在地的嬰兒(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7年9月2日訊】今天中午,朋友圈和不少微信群被幾段視頻刷屏。視頻中,一位身著制式警服的人員,採取過肩摔的動作用力將一名懷抱娃娃的大媽摔倒在地,大媽懷裡的孩子飛出好遠,重重地摔在地上,隨即哇哇大哭。孩子有無受傷現在我們不得而知,微博上有人傳說孩子胳膊摔斷了,但是,未得到官方證實。相信,這段視頻任何一個人看了都會非常氣憤,大媽究竟犯了什麼罪,居然遭到警察如此對待?
14點許,@警民直通車-松江發布消息稱,「9月1日上午10時30分許,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帶領輔警在九杜路淶坊路附近開展違法停車整治時,遭一名違停女性車主暴力阻撓,民警在控制該女子過程中未顧及其手中懷抱兒童的安全,致使女子與兒童倒地。目前,警方已將該女子與兒童送醫檢查,涉事民警被停止執行職務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
我們注意到,松江警方在這個通報中,強調大媽暴力阻撓,然而,我們在視頻中看不到大媽有什麼暴力行為,倒是警察的暴力行為非常的明顯。儘管警方通告輕描淡寫地說「女子與兒童倒地」,但是,視頻的很明顯,那位「人民」警察用警校裡學到的擒拿術將一個一個抱著孩子的女性「人民」抓、扣、鎖,用力掀翻在地,同時孩子也半空翻摔到地上!此時,這個「人民」警察壓根就無視幼年「人民」的存在,也不管自己粗暴的動作是否會使幼年「人民」受傷;不僅是他,連他的同事,第二個「人民」警察,也一同撲上去鉗壓那女性「人民」,完全不顧摔到堅硬的鋪著廣場磚的地面上哇哇大哭的幼年「人民」。說實話,我們應該慶幸,如果孩子在被摔在地上時是頭部著地,那會是怎樣的後果?現在這兩個「人民」警察應該慶幸那年幼「人民」是四肢著地,這樣摔下去還能哭出來!
松江警方說大媽暴力阻擾,我們看不出一個抱著孩子的大媽如何使用暴力,她懷裡的孩子難道是危險武器?無論當時是什麼情況,哪怕是大媽出言不遜,涉事輔警、民警就可以對大媽動粗?當時的情況,即便是涉事輔警、民警受到了人身攻擊,你在出手制止或者制服對方時,都應考慮到她懷抱中的孩子吧?如此簡單粗暴地一招「抱摔」,是不顧後果的泄憤行為。我們看看大媽被他們摔倒後受到的傷害,半邊臉都淤青了,我們可以想想當時這兩個「人民」警察對待人民的力度有多大?下手有多狠?
(圖片來源:網路)
我們再看看另外一個角度,地面上明顯有血跡,誰的血?顯然是大媽的。身強力壯的「人民」警察,居然能把一個抱著孩子的大媽摔出血,這就是松江警方口裡的「控制」?這麼勇猛怎麼不去洞朗中印對峙現場去「控制」越境的印軍?這麼勇猛怎麼不去對付恐怖份子?一身蠻力的青年男人,對付一個抱孩子的大媽,這樣的「人民」警察簡直毀了人們的三觀。專業警察約束嫌疑人(況且,大媽還不是什麼嫌疑人)和野獸扑咬獵物的根本區別在於動作中有沒有體現人性,上海這兩位「人民」警察這種完全無視無辜兒童安全的動作和野獸扑咬基本沒有區別,都是沒有絲毫的人性!
在視頻中,我們看到警察無視這樣抱摔大媽動作是不是對大媽本人和孩子可能造成重大傷害,更令人憤怒和不解的是,兩名年輕力壯的警察只顧著膝壓手摁無力反抗的大媽,根本不顧在旁哇哇大哭的孩子,那怕是回頭側臉看一眼都沒有!
他們為什麼這麼粗暴?儘管視頻裡沒有體現,我們合理地猜測,大媽可能有語言上的冒犯,甚至是推搡的動作,冒犯了他們的官威。無論有怎樣的前因,面對明顯沒有不可控的危險,警察竟然採取如此粗暴的過肩摔的動作來將大媽摔倒,都讓人瞠目結舌。不僅網友覺得難以置信,就連警察群體可能都不敢相信,自己的「戰友」為什麼如此野蠻?那幺小的孩子,如果被摔死,這兩位「人民」警察算故意傷害,還是過失致人死亡呢?
我們還是回頭說事件的起因,即便是大媽冒犯了兩個「人民」警察的官威,他們就可以大發雷霆嗎?他們為什麼如此殘忍?這是跟一部分警察的心理有關係的,他們覺得自己是吃共產黨的飯的,老百姓都是刁民。他們從來沒有自己拿的是納稅人的俸祿,要為納稅人服務的概念。他們的心裏只有自己是警察,百姓就得服從的霸道想法。有律師說得很尖銳:「他們經常把人民內部矛盾上升到敵我矛盾的高度,他們經常把手無寸鐵的老百姓臆想成暴恐分子,一言不合就下狠手。他們腦子裡沒有人權概念,只有簡單粗暴的執法理念:你冒犯了我的官威,我就要打你,直到以後你見到我都要怕。」在大媽與松江警察發生衝突這件事上,我們明顯地看出,他們摔倒大媽的時候,根本不是什麼「控制」而是在發泄憤怒。所以,在這件事上,「身懷利器,殺心自起」的俗語體現的可謂是淋漓盡致。
但是,天祐分析了這麼半天這個視頻,最主要的目的並不在於譴責這兩個「人民」警察的凶殘和批評松江警方通報的避重就輕,而是為視頻發布者擔心。大家知道,儘管公安部有個規定:「圍觀者未阻礙執法可現場拍攝」。在這件事上,警察執法過程中,拍攝者也並未阻撓警察執法。但是,此視頻流傳甚廣,引起了巨大的輿情。警察能這麼輕易地放過這個視頻的拍攝者嗎?
「鏡頭下執法」在一些國家早就不是新鮮事,國外的警察也習慣了在鏡頭下執法,但是,這件事真的不一樣,這幾段視頻讓警方丟了大臉,他們能不秋後算賬?其實,公安還說了,以下6種任性拍攝警察執法的行為,會被拘留!我們看看是哪六種行為?
(圖片來源:網路)
所以,天祐仔細研究一下,別的條款不說,光是第五條,就夠這個視頻的拍攝者喝一壺的了。所以,天祐替視頻拍攝者真是捏了一把汗。這是個口袋罪,警方非常有可能拿這條做文章。
儘管有司說:學會在群眾的眾目睽睽下,在攝像頭的聚焦下執法,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接受群眾監督。做到規範執法、有禮有節、處置恰當、行動有力。不扯皮、不推諉。把群眾錄像不僅僅當成是對執法的監督,更是當成是對執法者的有力保護。
但是,可但是......我們等待事件的後續發展吧,如果視頻拍攝者沒有被秋後算賬,我們才能說警察真的是在進步。否則,我們只能嘿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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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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