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C-6法案終獲通過,5年內住滿3年即可申請入籍。(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7年6月21日訊】加拿大國會對《公民法》的修改法案(C-6)終於在國會休會前獲得通過,這意味著5年內住滿3年即可申請入籍。
據海外媒體報導,部分新法案從6月19日開始實施,另一部分在2017年秋季正式實施,其餘將在2018年初正式實施。
從6月19日開始實施的項目,包括具有雙重國籍的居民犯罪將受和加拿大公民一樣的懲罰;允許滿18歲的兒童申請公民身份,不需要有他們父母的支持或同意;等待判決的申請人不能獲批公民身份;不再要求考慮殘疾申請人的生活需求;無國籍可以作為酌情批准國籍的理由;不滿足入籍要求的申請人不能參加宣誓儀式,2015年6月11日之前收到的申請也受該條款約束。
預計於2017年秋季開始實施的項目,包括居住時間為5年住滿3年;須提供過去5年內3年的報稅記錄;成為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境內的居住時間可以折算,具體演算法是2天可算作1天,最多能把2年折合成1年;18歲至54歲的申請者需要參加語言能力和公民考試。
於2018年初開始實施的項目,包括聯邦法庭對所有廢除案件有決定權,除非個人要求移民局決定;移民官獲取欺詐或疑似欺詐文件需有明確職權。
加拿大國會去年6月已三讀通過C-6法案,但參議院今年5月對該法案做出一些修改,並再送國會討論,國會於6月13日將法案新版本再次提交參議院,並獲通過,6月19日,C-6法案得到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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