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準法會銜試院審查中 立院竟初審通過(圖)
【看中國2017年5月30日訊】據臺灣媒體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5日初審通過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級機關得置副首長1至4人,其中,1人應列常任職務,其餘列政務職務;其政務職務總數以52人為限。三級機關涉及國家重大政務,首長得列政務或常務,總數以25人為限。考試委員認為該修正草案是重大議案,對文官體制及文官士氣的影響深遠,在行政院函請考試院會銜,考試院審查過程中,就由立委提案修法通過,涉憲政爭議,建議恢復考院與政院協商平臺。
考試院全院委員會議。(圖片來源:考試院全球資訊網)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是重大議案
考試委員黃錦堂日前在考試院會表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是重大議案,本來是行政院與考試院兩院會銜,考試院尚在審議過程,就已經由立委提案通過,此非理想的模式,他感到遺憾。
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
考試委員趙麗雲指出,基準法搶在考試院正值全院審查行政院人事總處相關提案,尚未形成共識、會銜報立法院審議之前,即已初審通過,明顯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規定,干犯考試院憲定職權,事證明確。
考試院與行政院兩院協商平臺
不過,趙麗雲說,以當前社會氛圍下,現階段尚不宜聲請釋憲處理,建請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盡速徵詢憲法意見,透過過去建立,但已中斷3年未召開的考試院與行政院兩院協商(副院長)平臺,共議妥籌類似案情的兩院相互尊重、相忍為國,圓滿相處,協力改善之道。
文官體制及文官士氣的影響
考試委員馮正民表示,該修正草案對文官體制及文官士氣的影響深遠,且跳過考試院與行政院兩院會銜的正常程序,他深表憂慮。考試院宜採盡速恢復建立行政院與考試院溝通平臺的積極作為。
國會獨大趨勢
考試委員陳慈陽指出,行政院函請考試院同意會銜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考試院全院審查會討論中,行政院卻經由憲政另一途徑(立法院)提案通過,這是憲政爭議及漏洞。
考試委員周萬來說,目前立法院通過許多憲政爭議性的法案,多為立法委員自行提案,在中華民國五權分立體制下,漸有國會獨大趨勢。
考試委員何寄澎表示,人事總處應思考於文官體制與兩院互重互信可能的衝擊,亡羊補牢,時猶未晚,宜與銓敘部立即共圖補救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