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內蒙古政法高官趙黎平(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5月26日訊】(看中國記者晏清流綜合報導)涉槍殺情婦等罪的中共內蒙古前公安廳長、政協副主席趙黎平,5月26日被執行死刑,他是中共十八大後首個被處死的副部級高官。趙黎平此前經一審、二審均不認罪,但最終被核定死刑。
據陸媒報導,5月26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級法院收到最高法院的刑事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後,對趙黎平進行了宣判並執行死刑。
趙黎平今年66歲,曾在內蒙古公安系統任職33年,歷任內蒙古公安廳刑偵處副處長、處長,公安廳廳長等職。2012年7月任內蒙古政協副主席。2014年7月退休。
趙黎平據指是內蒙古一名前高官的女婿,並與前中共政法委書記關係密切。陸媒之前報導,周永康幾次前往內蒙古考察,趙黎平均相伴左右。
2015年3月25日,趙黎平在赤峰市境內因涉嫌故意殺害一名「與自己關係較為親密的女性」被逮捕。
陸媒報導,3月20日晚上,在赤峰市205省道橋北街道,一名身中兩槍的女子攔下一輛白色轎車,拚命逃亡。途中,該女子報警,稱「趙黎平要殺我」,之後便匆匆挂掉電話。與此同時,趙黎平則駕駛一輛蒙K牌照的黑色奧迪疾速追趕。
當晚21時30分左右,兩輛車先後駛入赤峰市百合新城南區。白色轎車停下後,趙黎平衝出奧迪,舉槍射中女子頭部,隨即將屍體拖入後備箱,他將女子焚屍並掩埋在赤峰市松山區被稱為大牛圈的山坡底一處建築垃圾填埋場。
這名女子就是家住赤峰市松山區的趙黎平情婦李某,從事服裝生意。一名接近內蒙古警方的人士表示,趙黎平懷疑李某某要揭露他,雙方沒談妥,趙遂起殺意。
趙黎平罕見「不服判」
趙黎平於2016年11月一審在太原中院作出宣判:趙黎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存儲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對趙黎平執行死刑。
一審被判死刑後,趙黎平提出上訴。其擬寫了近萬字上訴狀,不承認判決書內容。2017年2月22日至23日,山西省高級法院對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案進行了二審公開審理。
2017年2月28日,山西省高級法院二審駁回趙的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按照中共法律,二審為終審,死刑判決經最高法院核准後執行。
中共最高法經審理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死刑覆核一案,近日最終裁定核准趙黎平死刑。
從一審、到二審被判死刑立即執行,趙黎平始終不認罪。趙黎平是中共十八大後少有的「不服判」落馬高官,也是十八大後截至目前唯一一例一審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副省部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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