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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監管不足 港署促立慈善法(圖)

 2017-04-28 09:3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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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慈善機構現漏洞 市民對慈善事業失信心
香港慈善機構現漏洞 市民對慈善事業失信心 (看中國製作)

【看中國2017年4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靈素綜合報導)香港審計署4月27日發表報告,指本港政府對慈善團體監管不足,致部分團體涉嫌向董事違規支薪、低價批地興建酒店等問題。政府對慈善團體監管不足,滋生不少流弊。港府對公開籌款活動監管粗疏,部分慈善機構財政透明度低,香港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需促請港府檢視相關安排,否則將影響整體慈善機構形象。

據《明報》消息,香港民眾近年經常遇到一些來歷不明的「慈善團體」在街頭籌款,當中既有真正從事公益活動的組織,亦有不少魚目混珠者;真假難辨。面對此局面,很多港人索性不再慷慨解囊,民眾防備心理不斷加強。

審計署資料顯示,目前全港有近9000個慈善團體,比10年前大幅增加一倍,這些慈善團體大部分以學校、教會、廟宇或慈善基金會的方式出現,良莠不齊。部分慈善機構賬目混亂,缺乏財政透明度,其至連較為像樣的財務報告也沒有。部分慈善機構一再拖延,並未向社署遞交審計報告,但其籌款活動卻從未停歇;其中不乏有團體創辦人私吞現金者,把款項當作「顧問費」而免於將此費用入賬。審計署發現,撇除賣旗籌款,過去數年一般慈善籌款活動的行政費,平均佔總收入22%至30%。甚至有慈善機構的財務輸出與慈善活動完全無關,大部分費用被挪為「私人用途」。凸顯出的此類表現都嚴重影響了香港慈善機構在民眾當中的良好印象。

據香港港聞網頁消息,議員張超雄對外表示,現時全港慈善機構主要由稅務局負責監管,但近9000個慈善團體中不乏缺少適當監察的,稅局每年收到市民過百億的稅務寬免,但到底有多少落到相關團體手上,政府亦難掌握。

他批評香港政府目前對慈善機構的監管政出多門,主要由民政事務局及稅務局等處理,但這兩個機構性質與慈善事業「風馬牛不相及」,和大部分機構關係密切的勞工及福利局卻未有參與監管,這是一大弊端。

現今,全港慈善機構主要由稅務局負責監管,一大原因是本港慈善團體均獲豁免交稅。審計署數字顯示,獲准扣稅的慈善捐款,10年間倍增至超過100億元,可是稅務局覆核機構免稅資格時,個別個案竟拖延7年之久,其中問題可見一斑。截至去年9月,稅務局有635宗個案未完成免稅資格複查,其中71宗逾5年尚未完成。審計署甚至發現,有慈善機構向9名董事違規支薪金額合共高達1300萬港元,稅局得悉後卻維持其免稅地位。

針對慈善機構的監管法規明顯不夠。香港沒有法例統一監管慈善籌款,政府只靠涉及公眾地方、賭博販賣的法例,附帶規管部分慈善籌款活動,要求賣旗日、街頭義賣或售賣獎券須申領許可證;而對於一般的籌款活動,如網上募捐、慈善拍賣、當面遊說籤署直接付款授權書定期捐款等,都不要求申請,顯然監管不一。

審計署認為,社署應就各式街頭慈善籌款活動,劃一設定行政費上限,並就更多形式的籌款活動設指引,然而要徹底解決慈善活動亂象頻生的情況,港府必須要面對監管法規不足的問題。

法律改革委員會多年前已提出訂立《慈善法》,建議政府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簡化現有各種籌款活動的許可證和發牌制度,慈善團體凡是會向公眾募捐的,都要註冊,遵守基本的透明度和監管準則。

對此,張超雄指出,內地訂立《慈善法》後,影響公民社會運作,期望政府如引入相關法例前,要先取得平衡,盡量滿足各方要求,避免過份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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