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方公訴朴槿惠 指控多達18項罪名(圖)


朴槿惠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到案接收韓國檢察部門調查。(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4月17日訊】韓聯社4月17日報導,韓國檢方正式對前總統朴槿惠提起公訴,指控罪名多達18項,包括涉嫌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強迫大型公司出資等。

朴槿惠最大的罪名是受賄,涉嫌與親信崔順實共謀,收受韓國三星、樂天等大型公司集團368億韓元(約合2.2億元人民幣);還向SK集團索賄89億韓元(約合5300萬元人民幣),但SK集團沒有做出承諾或出資。韓國檢方公訴書中指控朴槿惠涉受賄金額共計592億韓元(約合3.6億元人民幣)。

韓國檢方認為,韓國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為順利繼承經營權,按照朴槿惠的要求分別向崔順實德國的公司、崔順實掌控的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崔順實外甥女張某運營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等出資433億韓元(約合2.6億元人民幣),其中資金已到位298.25韓元(約合1.8億元人民幣)。

韓國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為獲得免稅店經營許可,接受朴槿惠要求,向K體育財團出資70億韓元(約合4200萬元人民幣)。

報導稱,韓國憲法規定,如果曾經所要或約定收受財物,都應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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