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式死刑:看完寫觀後感保證書(圖)


金日成與金正恩。(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2月7日訊】朝鮮黃海北道首府沙裡院市場入口處貼滿了這樣的標語——

不遵守交通規則槍斃!

囤積糧食槍斃!

浪費電力槍斃!

剪斷軍用通訊線槍斃!

囤積國家資源槍斃!

散播外國文化槍斃!

說人閒話槍斃!

原來的朝鮮通已被封。請關注置頂朝鮮通二世,依然原來的配方、熟悉的味道,謝謝大家的不舍不棄。

組織兒童、家屬觀刑

朝鮮是當世為數不多的仍然執行公開槍決的國家,朝鮮公開處決的比例約佔8成;餘下不到12%為秘密處決。

執行公決的地點包括案犯居住或案發地附近的河邊、市場、體育館等毗鄰人口聚居地的公共區域。此外拘留所、軍營和集中營也可能成為行刑地點。

朝鮮的死刑判決由審判機關(法院)做出,朝鮮的法院分為最高裁判所、道(直轄市)裁判所、人民裁判所(基層法院)和特別裁判所,最高裁判所是國家最高審判機關。

特別裁判所比較特殊,類似張成澤案就是勞動黨政治局指定朝鮮國家安全保衛部成立的軍事特別裁判所,適用於涉及眾多官員、高層機密的政治案件;類似美國、韓國記者、遊客被捕案件一般由朝鮮中央裁判判決。

朝鮮的檢察機關有最高檢察所、道(直轄市)、市(區)、郡檢察所和特別檢察所。最高檢察所是國家最高檢察機關。

會場的背景會用國旗裝飾,檢察所、裁判所的人員會親臨現場。同時,道國家安全保衛部官員也會出席,並指揮行刑。

為了達到震懾罪犯、教育人民的作用,行刑時,要求學校、人民班組織年紀小於10歲的兒童、群眾、案犯家屬、同事觀刑。

最重要的是:觀刑的人在行刑後,需要寫出類似忠誠宣誓的觀後感和保證書,其畫風大概是這樣的:

張成澤案後,平壤火力發電聯合企業所一名員工表決心道:「全廠的青年員工都十分憤怒,張成澤一黨必遭天譴,張成澤一黨膽敢挑戰勞動黨的權威,真想把他們扔進燒得滾燙的火爐裡。」

千里馬制鋼聯合企業所的一名負責人也說:「就算把他們全都扔進電爐裡燒成灰燼,也難解我的心頭之恨。」

在貧窮、呆板的朝鮮,人們就像「斯德哥爾摩」集體患者,把觀刑視為不可多得的樂趣,不少脫北者都對這種樂趣記憶猶新。

脫北者姜赫回憶:

我9歲時第一次看到行刑,是在磚場的空地上。犯人偷竊高壓電塔的銅線,摸黑穿越邊界拿到中國販賣,因此被判死刑。他被拖到山腳下挖的坑洞旁,旁邊就是鐵軌,有班火車就這麼湊巧經過,還停下讓乘客看這一幕。

我們這個小城常有死刑案例,一年總有五六次,但居民們還是看不膩,一宣布有死刑,大家就急忙趕到行刑場所。不知什麼緣故,刑場地點經常變更。

小孩子都站到第一排,隨時準備跳到前面去撿彈殼,或者撿穿過死刑犯身體後卡在行刑柱上的子彈。聚集的人群很多,加上連小學生與中學生都去看,人數往往有幾百人甚至數千人之多。

槍決前城裡會張貼小告示。行刑日當天,犯人會先被遊街示眾,帶到行刑場後,就讓他坐在地上,低垂著頭,讓圍觀群眾好好打量。所有人都站在一旁等候準備工作,好像在看戲一樣,軍人們會挂出旗幟,跟著是立柱子,把犯人就定位。

他們幫他穿上軍方特別為公開槍決設計的囚衣,是灰色的單件外衣,料子是鋪著羊毛的厚棉布,羊毛只有粗整過,就像祖母家的棉被內裡。這樣當子彈發射,鮮血就不會濺得到處都是,而是被布料吸收,逐漸染紅。

犯人在臨刑前會發表最後講話,如「雖然黨給予我大量的關愛,但是我還是做出了不可饒恕的罪行」。

一般來說,行刑者會發出9發子彈,終結犯人的生命。這並不是朝鮮軍人的槍法不好,而是為了實現完美主義的行刑效果。

旗幟撤下後,就開始執行死刑了,犯人胸口和大腿用兩條繩子捆綁在木柱上,一名軍官對三個站成一排的士兵下令,「預備,瞄準,射擊!」

第一輪是3槍:槍口對準胸膛,打斷繩索,犯人向前傾倒。

第二輪又是3槍,射擊打中頭顱,犯人腦袋開花,頭顱滾落到事先準備好放在犯人腳邊的大袋子。在只有零下二三十度的嚴冬,因為身體和室外溫度的落差,這時會出現大量熱氣……

最後3槍則對準捆綁大腿的繩子開火,犯人身體整個往前撲倒,上半身落入麻袋中,士兵只需要踢幾下,就可以拉起袋子把屍體裝在裡頭。

觀刑者非常滿意地欣賞這一連貫性動作:這是犯人在死前還在向正義的人們鞠躬投降。

屍袋打了結後就被丟到卡車或手推車上,在山裡隨便找個地方扔掉,也沒有掩埋,任憑野狗啃食。

更大規模的公開槍決則是專項的嚴打:主要用於震懾脫北、賣淫、看韓劇、走私、用外國手機的群眾性較強的犯罪,金正恩、金正日曾不約而同地說:「要讓全國人民聽到槍聲。」

2013年11月3日,80人被指控觀賞走私進口的韓國電視劇被槍決,行刑在朝鮮7座城市體育館等處同時舉行,每個城市被組織觀刑的達1萬人。

炮決:「不留下一根皮毛」

公開槍決,簡單易行,適用於一般的平民盜竊、走私、拉皮條等,而對於特權階層的官員叛國、不忠、藐視領袖等不赦罪行,朝鮮還曾使用防空炮、高射機槍、火焰噴射器、毒藥等方式進行處決。

2015年5月,朝鮮軍方二號人物、人民武裝力量部長玄永哲不僅和金正恩頂嘴,還在朝軍活動上打盹,被指「不忠」,3天後,以叛國罪被處決,方式是把人架在大炮前面,一發入魂,由此中國人民熟知了一個詞彙:「炮決」。

事實上,玄永哲不是被炮決的第一個倒霉蛋,在金日成綜合大學學習炮兵的金正恩愛上了大炮。

2011年末金正日逝世,接班的金正恩於2012年新年伊始就下令稱:「為將軍服喪期間要徹底鏟除那些不老實的傢伙。」

人民武裝力量部副部長、總參謀部副總參謀長等10餘名將領因在此期間有酒色行為而被處決。其中被揭發有喝酒行為的人民武裝力量部副部長金哲被下令公開槍殺,且金正恩親自下令「不留下一根皮毛」,公開用迫擊炮將其瞄準射擊。

駐紮在咸鏡北道清津市的第九軍團司令,因在追悼期間曾發生性騷擾,最後被處死。

2016年3月,韓國國家情報院前副院長羅鐘一出版新書《神權政治夫婿》,披露張成澤被處死細節:

張成澤被帶去位於平壤郊區的姜健軍事學院。成百上千名官員被召集到那裡,高射機槍將張的兩個副手李龍河和張秀吉二人打成粉碎。之後,行刑人員用火焰噴射器將兩人的屍體燒成了灰燼。

張成澤立馬暈倒,隨後,張被執行了相同的處決。

張成澤的11名黨羽無一倖免,金正恩更下令將一名副部長以火焰噴射器處以火刑,罪名是:將人民保安部變成護衛張成澤的個人部門,與金正恩的護衛總局平起平坐,甚至披上相同的肩章。

脫北者姜赫回憶,其父親最愛看得是執行絞刑:主要是針對罪行特別重大的犯人,像是「虛無主義者」(對朝鮮體制發牢騷、不滿的人)。絞刑的場面更好看,因為犯人之用一根繩索吊在絞刑架上,像是木偶一樣,而且垂死的陣痛會有好幾分鐘。

聯合國《朝鮮人權報告》中也提到:2001年6月,朝鮮南浦市出現了數十張手工印刷傳單,呼籲推翻金正日的統治。朝鮮安全機構採集了當地所有10歲以上居民的筆跡。有一個男人向朋友吐露是他所為,被該朋友出賣,最後被處以絞刑。他的直系親屬和全城的人都被迫來看他被處死的場面。

《朝鮮人權報告》還披露:34歲的JeeHeon-a親眼目睹一名婦女被迫把她自己的嬰兒淹死在桶裡。「這位母親乞求衛兵放過她,但衛兵不停地打她,」她說,「母親雙手顫抖著將嬰兒臉朝下按在水裡。哭聲停止了,一個氣泡浮了上來,嬰兒死了。」

任何犯罪可能被判死刑

朝鮮最近的《刑法》修正於2004年4月,根據刑法規定,反國家罪和反民族罪可以判處死刑。

最令人恐怖的是,《刑法》第三節的「對反國家和反民族犯罪的藏匿罪、不檢舉罪、放任罪」,對「隱藏犯有判國、判民族罪的人員或犯罪痕跡者、知曉準備判國或已犯有判國罪而不申報者、知曉正在犯判國罪且有能力想出對策而不顧及者」,實行殘酷的連坐制度。

反國家罪(叛國罪):共和國公民進行判逆祖國逃亡到另一個國家,包括向外國大使館求助,或資助敵國機構或公民,擔任旅行或口譯,或提供精神或物質協助,判處死刑。

聽取敵對廣播,收集、保管、散佈敵對印刷品、油印物品罪:沒有判國目的,但體系地聽取反對共和國的廣播或收集、保管、散佈敵對宣傳單、相片、錄像、印刷品、油印物品者。

反革命罪:印有三金(金日成金正日金正恩)肖像的報紙不許折疊污損,否則以反革命罪論處,曾經有人因撕毀金正恩的照片被活活打死,有人因用印有金正恩的報紙捲煙被逮捕。

引進頹廢文化,散佈罪:未經許可從國外引進、製造、散佈反映頹廢、色情、卑猥內容的音樂、舞蹈、圖畫、相片、圖書、錄像帶、留聲機盤、色帶機等媒體物者。

頹廢行為罪:多次視聽反映頹廢、色情、卑猥內容的音樂、舞蹈、圖畫、相片、圖書、錄像帶、留聲機盤、色帶機或做如此行為者。

損害對外權威罪:公民在國外損害共和國對外權威者。

對於外國人來說,最可怕是第69條:敵對朝鮮民族罪:「外國人以敵對朝鮮民族為目的侵害常駐國外或居留朝鮮人的人身、財產,引起民族不和的」。

在《刑法》之外,朝鮮2007年還頒布了《刑法》附則,規定:任何犯罪行為如果情節特別嚴重或者沒有改善之意,可判處死刑。

因此不管是掠取國家財產、偷盜國家財產、破壞國家財產、偽造貨幣、故意中傷、誘拐、賣淫、偷盜個人財產、走私有色金屬、走私國家資源、越獄罪,還是不良行為、非法營業、拉皮條等,一旦被認定為「特別嚴重」,皆可以被判死刑。

2014年11月,金正恩命令行刑隊將一名高級軍官從其家中拖出並執行槍決,理由是該軍官唱歌時篡改社會主義歌詞。

該軍官把歌詞「感謝我們的黨」改唱為「感謝你們的黨」,把「憎恨敵人愛國家」改成「憎恨老婆愛情婦」,金正恩雷霆大怒:這是反叛思想作祟!

而在集中營被拘押的異色分子,則會受到另一種待遇:猜猜你自己犯什麼罪。

據脫北者金惠淑揭露,13歲那年,不知道什麼原因,朝鮮國家安全保衛部人員來到她的家中將她和她的家人帶走,投入集中營,此後她在那裡一待就是28年。

金惠淑說:「我甚至無法開始講述到底有多少人在勞改營裡因飢餓而煎熬和死亡,有多少人因為不聽話而毫無理由的被殺害,或者因為沒有表現出足夠的悔改而被行刑隊公開槍決。」

金惠淑表示,朝鮮集中營的規定之一是,不准許犯人知道他們為什麼被監禁。所有政治犯在審訊時都會被反覆逼問:猜猜你自己犯什麼罪?一言不合,等待的將是血腥毒打。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作者朝鮮通二世相關文章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