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庚(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2月31日訊】廣東省前副省長劉志庚12月30日以受賄罪被提起公訴,案涉任職深圳和東莞期間。劉志庚據報是有「性都」之稱的東莞色情業保護傘。
2016年12月30日,中共最高檢網站發布消息,廣東省前副省長劉志庚涉嫌受賄一案已偵查終結,近日,廣西檢察機關對該案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志庚利用其擔任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區長、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東莞市市長、中共東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志庚於2016年2月4日落馬,4月18日被「雙開」,4月25日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劉志庚被視為是江派地方大員,早年在深圳工作時與曾在深圳高層任職的江澤民情婦黃麗滿,以及江的鐵桿心腹張高麗有密切密集。後獲時任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一手提拔。
劉志庚被指是東莞「黃」流氾濫的保護傘之一。劉執掌東莞期間,充當淫業保護傘,甚至曾提出「適度掃黃」的怪論,致東莞淪為中國「性都」。而其兄長、妻子等家人均利用他的影響力大發橫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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